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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香港普选必须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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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务司长林郑月娥日前在报章撰文,担忧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林郑月娥也承认,按目前情况来看,要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虽未到绝望,但的确不容乐观。对此,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指出,实现普选的任何行动都要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不管是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或公民推荐,都无法在基本法中找到依据,也都是没被赋予法定权力的同一类型方案,不能纳入正式程序,也不能作为普选的办法。

林郑月娥在报章撰文说,首轮政改咨询期过半,社会仍就行政长官的提名程序存在很大分歧,担心如果各方继续坚持己见,不愿回归到基本法的法律基础,又不愿接受政治现实需要的话,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恐怕只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香港的民主发展将再一次停下来。林郑月娥也承认,按目前情况来看,要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虽未到绝望,但的确不容乐观。

林郑月娥恳请社会各界,展开更建设性的讨论,特别是就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提名程序、选举办法等具体议题,作更全面、更深入的讨论,寻找符合基本法和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普选方案。该文引起香港媒体广泛关注,成为记者追访政协委员的热点问题,在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前后,多名委员对事件做出回应。

饶戈平表示,破除现时方案与达至普选间尚存的差距,需要香港各方首先达成法律共识。他指出,提名委员会是产生特首提名人的法定机构,是一个“专属性”、“排它性”的法定机构,“行政长官候选人只能由这个机构产生,等于是排除了其它方式,(因为)其它机构及个人都没有被赋予(提委会)这样的权力。”

饶戈平指出,实现普选的任何行动都要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不管是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或公民推荐,都无法在基本法中找到依据,也都是没被赋予法定权力的同一类型方案,不能纳入正式程序,也不能作为普选的办法。

饶戈平强调,中央多次清楚表明普选应该依照的法律规则,但现在尚未有任何针对普选施压的措施。实现普选首先需要香港内部达成充分共识,呼吁香港各方在基本法和人大相关决定的基础上凝聚共识。

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香港民建联主席谭耀宗也表示,中央或在两会期间就香港问题发表意见,相信中央会强调对于香港政改的一贯原则。包括要根据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推进普选。这是香港实施普选的大原则,也是中央一直坚持的依法精神。

谭耀宗续称,林郑月娥在报章撰文谈及政改前景,指出公民及政党提名是口号式且较少顾及基本法,是好事。“她不出声,有些人可能会有误会。”林郑明确表态,人们才不会误会政府接纳这些远离基本法的建议。但他反对以此揣测中央在两会之前授意林郑作此表态,或中央借此为普选定调。对于有人忧虑泛民将通过“占中”继续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方案,谭耀宗则称,希望大家以平和及合法方式表达意见,不想见到一些暴力和非法行为出现。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自由党党魁田北俊则表示,一直希望香港能在2017年顺利实现普选,但认为一切应该依照基本法第45条及公众咨询结果进行。虽然也希望门槛越低越好且希望更多泛民可以参与,“但最终决定权在于香港市民及中央决定”。田北俊认为,决定时间应该等到2015年年初政府修订相关法例时为上。

田北俊说,个人认为现在确定任何普选还太早,希望接下来一年时间产生的方案,能够既排除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也能让泛民和市民都可以接受。现时泛民提出的方案与中央意思仍然存在很大距离,更需要双方“有所妥协”。不希望“占中”发生,也不赞同部分人将“占中”作为争取方案的手段,认为这对香港在国际上的整体形象无益。田北俊续称,接下来一年时间中,相信还会有很多人通过很多渠道及方式表达意见,重申市民在政改过程中的“影响力很大”,市民意见也很关键,希望市民能在明年初“强力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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