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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夜店“捡尸”泛滥 绿委促修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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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夜店“捡尸”性侵歪风盛,所谓“捡尸”,就是趁女性喝醉意识不清,在未经同意下,把人带走性侵,在夜店经常可见,不少女子受害。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何欣纯3月7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将提出修法,提高刑责,并要求警政署、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成立专责小组,加强保护。

三八妇女节将至,绿委邱志伟、何欣纯3月7日邀请法务检察司主任检察官章京文、内政部警政署防治组长阮锦奇、卫福部保护福务司副司长林维言召开记者会。

对于酒醉趁机性侵件数激增,邱志伟表示,利用酒醉乘机性侵的法院结案件数从2012年的9件增加至2013年的41件,警政署应拿出积极作为,不应放任“捡尸”造成社会伤害持续攀升,除加强巡视夜店周边,更应设法提出有效的保护措施。

内政部警政署防治组长阮锦奇回应,未来将加强各都会区酒店、夜店等地方的巡逻,如发现喝醉神智不清的人士,会先观察是否需要就医,如需要将会安排送入医院就医,或是观察喝醉人士是否能联络其家人,若不能将会先带回警局休息,等意志清醒,再请家人朋友来协同返家。

何欣纯则表示,捡尸性侵已严重威胁女性夜生活的人身安全,除了打击犯罪,更要破除酒醉等于同意性行为的迷思,酒醉者无法清楚表达同意与否,绝对不就是同意。专责性侵害防治的卫福部保护福务司除尽到保护受害者的工作,共要加强宣导,打破迷思,才能降低犯罪动机。

另外,邱志伟与何欣纯也认为,为求遏止“捡尸”而趁机性交,除要求政府加强防护,并也将提修法,提高刑责,将原先将乘机性交原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有猥亵行为者原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法务检察司主任检察官章京文则表示,有关刑度的部分,在妨碍性自主的罪章里面,甚至整个刑法体系里,考量到各个不同犯罪行为的类型,会涉及罪刑均衡的问题,而目前的乘机性交罪与乘机猥亵罪在刑度里面来看,是属于重罪刑度,民众对于刑度感受到是偏低的,可能是法官在量刑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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