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引发辱警风波的民进党桃园县议员罗文钦,经民进党中评会开会讨论后,3月14日下午决定开除党籍。中评会主委陈胜宏表示,如果罗文钦不满裁决,可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2月被控侮辱员警的民进党桃园县议员罗文钦,2月26日被民进党中常会提案开除党籍。虽然民进党立委段宜康13日在脸书发文暗示党内有人运作保罗,但民进党14日的中评会上10个评委还是有7人出席,并做出决议,确定对罗文钦予以除名处分。据转述,还有出席的中评委在会中表示,曾接到电话,希望今天不要出席。
而当事人罗文钦与会时表示,他已经道歉了,也从事社会服务,也没有开赌场,希望党中央不要开除他。同时,会中也有3位中评委替罗说情,希望仅停权1年至3年,但中评委许淑华坚持罗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党誉,中评会最后做成决议予以开除。
会后,陈胜宏表示,中评会一致决议开除罗文钦,而根据规定,罗还是可以向仲裁会提出申复。据了解,此次是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主动提案处分罗文钦,中常会并做成决议,建请中评会处分机关尽速开会,予以除名处分。
罗文钦2月在酒店遭遇警方临检时,对带队的平镇警分局警备队长许传灶恐吓、威胁、骂脏话,还动手扯衣、抓脖子,引发轩然大波。虽然罗文钦事后出面道歉,却还是被桃园地检署依妨害公务、伤害、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等罪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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