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台北地院21日下午宣判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虽之前黄世铭坚称自己无罪,也曾表态若一审遭判决有罪就下台,如今是否真如承诺所言下台也备受关注。

黄世铭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一审法官宣判黄世铭违法泄密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今依3罪合并判黄世铭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2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黄世铭一审有罪。法官认为,黄世铭在司法关说案调查侦结前,就将调查内容泄密给马英九,又在公开记者会上公布监听译文,确实违法了泄密和通保法两罪。全案虽可上诉,但黄世铭遭控的罪皆可易科罚金,属二审定谳,即使黄世铭不服判决再上诉,也只能上诉到二审,若被二审法院驳回,则代表全案定谳。
但据了解,黄世铭对判刑结果,仅表示“尊重法院判决”。黄世铭被控在司法关说案于2013年9月5日侦结前,两度将案情报告总统马英九,遭台北地检署依刑法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也成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诉判刑的检察总长。
黄世铭的检察总长任期在4月18日届满,他曾说过若一审遭判有罪就请辞,不管如何判决,他无愧总长职务,也不辜负对人民的许诺。
判决结果也代表着,若黄世铭信守承诺,将主动请辞,他的职位预计可能由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颜大和或者林偕得暂代。黄世铭若不请辞,任期也只到4月19日,颜大和已被提名接下一任的检察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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