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民主进步党主席蔡英文办公室27日表示,蔡英文担任陆委会主委期间,明订两岸间协议须交立法院审议,国民党不要扭曲事实。
国民党前发言人陈以信在媒体撰文指出,12年前翻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时任陆委会主委的蔡英文原主张由行政机关自行核定,但如今却要求审查服贸协议。
蔡英文办公室发表声明指出,2000年以前国民党执政,两岸事务的决策与管理,都由行政部门独揽大权,民进党执政后,由时任陆委会主委的蔡英文主导“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并说服朝野党团将国会监督入法,于第5条明定两岸间任何“涉及法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的协议,必须送交“立法院审议”。
声明表示,这次“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通过是在2003年10月,当时两岸往来开放程度有限,因此对国会监督规范采低度立法,这是当时特殊背景下修法精神。
蔡英文办公室指出,马政府上任后,一味冲刺两岸关系,签署各项协议涉及人民权利及义务的重大变动,早已远远超过2003年修法当时的时空背景及考量因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