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创党元老、前立委张俊宏因案被判刑2年确定。北检4月1日传唤他发监却未到案,经拘提无着,认定他已逃匿,2日发布通缉,期限至2032年。
根据法院判决,张俊宏在全民电通董事长任内,与前女友林慧珍等人,涉嫌以购买房地、投资银行等方式,掏空全民电通资产。
判决指出,张俊宏行为导致公司走向清算解散末路,造成上万股东权益受损,求偿无门;林慧珍凭藉私交,获得全民电通委任,却联合他人侵吞公司大笔资金。
最高法院2月13日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判张俊宏4个月、1年7月、8个月,部分可易科罚金确定,应执行刑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2年。
台北地检署日前发出传票要求张俊宏1日上午10时报到发监执行,但他却以还有其他法律程序进行中为由,声请暂缓执行,检方经审酌后,认定他无正当理由未到案,签发拘票给调查局,对他径行拘提。
北检指出,张俊宏经合法传唤及拘提未到案执行,承办检察官认定他已逃匿,2日发布通缉,通缉时效至2032年间届至。
检方目前掌握,张俊宏并未出境,人应该仍在台湾,司法警察均可将他缉捕到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