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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村干部拎12万赃款“自首”5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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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虾村的王姓会计这5个月来一直在“自首”。2011年,他因贪图12万元的好处费,签字同意王姓小组长4.2亩的卖地合同,但此后两年里,50多亩集体土地被私卖,而村民小组却只收到4.2亩土地的25万元卖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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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50多亩集体土地被私卖后建起近10栋五层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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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卖地时留下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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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会计受贿12万元后买了一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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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计在看到村干部继续卖地后对收了12万好处费的行为非常后悔,他东拼西凑出了12万元“赃款”,到惠州各个部门举报。王会计说这12万元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政府收走他才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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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计在看到村干部继续卖地后对收了12万好处费的行为非常后悔,他东拼西凑出了12万元“赃款”,到惠州各个部门举报。王会计说这12万元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政府收走他才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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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会计称他受贿后在家里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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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虾村的王姓会计上访后收到的回复。惠城区国土部门称根据王会计的举报,他们已经确认了该村的确存在违法卖地4.7亩的行为,但仍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在王会计举报后,村里的违章建筑已被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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