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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批民间版监督协议将两国论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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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会3日通过行政院版“两岸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行政院长江宜桦当晚指出,反服贸学生支持的民间版,不是要在两岸现行架构下展开,它开宗明义就是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间要签定规范的机制,让所谓“两国论”变成法律文本,改变国家认同与定位。

行政院3日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政院版第十七条明定“立法院未通过审议或审查未予备查者可视需要重启协商”,将重启协商入法。江宜桦说,目前包括政院版在内已有十版本,有些只是直接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些很复杂要立一部法,他都尊重。

江揆表示,反服贸学生指不能接受政院版,相对只要求政院接受民间版,“我相信大家可逐条比较,学生要求政院接受民间版本的正当性有多大”。他并未把民间版讲得一无是处,这是一个讨论的过程,很多法律案总是要吸收不同版本的精神或文字,再让立委做最好的审议。

学运学生代表3日召开记者会,质疑政院版本没有回应学生所提包括公民能参与、资讯要公开、人权有保障、政府有义务、国会能监督等五大原则,所以“政院版死当!”他们呼吁马政府修改政院版,若不修改,至少要让民间版同时付委审查。

民进党立院党团也痛斥,政院版只是把两岸协议当成行政命令来审查,“错把冯京当马凉”。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则质疑政院版是个不能监督的条例,国会并无实质约束力,所谓的监督机制,根本就是“放水条款”,敷衍学生及社会的诉求!

江宜桦3日晚接受TVBS节目“少康战情室”专访时表示,“服贸协议廿五条,我看不出哪一条出卖台湾人的权益?”但他坦言,碰到中国大陆时,人民疑虑比较多。

至于服贸协议是否“一个字都不能改”?江揆说,当行政院同意服贸退回委员会逐条审查时,意味可以提出修正动议,行政部门有信心说服大家接受,通过逐条审查、表决;假若协议最后被否决,任何一条被修改,等于整个协议无效,行政部门必须重启谈判。

他说,任何经贸合作协议都是有给有取,不可能在每个项目都是占便宜、绝不吃亏。北京感到蛮讶异,为什么已经让利满多的协议,到台北还会遇到这么大的阻碍跟争议?

由律师赖中强等学者联手制定的民间版“两岸协定缔结条例草案 ”,委由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提案,明定“两岸协定指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与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所签署之书面文件”,并主张须先提缔结计划,且“国会”有权修正、加附款,另可要求重启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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