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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主席:港应成立23条立法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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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8日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需时,占中可能年底就发生,而中央觉得情况紧急,会否将国安法引入,胡汉清表示,占中的原意是和平,个人亦完全尊重和接受该意念。他还表示香港至少应该启动23条立法程序,成立工作小组,说明要为23条立法,不要利用附件三引入国安法。

身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早前引述内地学者表示,23条立法是香港对国家应该承担的义务,如果香港迟迟未能就23条展开立法,或可暂时把内地的《国安法》在香港试用。有关言论继续在香港发酵,引各界争论。

胡汉清指出,当年他在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陈文敏一起向中央争取,不要把《国安法》引入香港,而让香港自行就国家安全立法,获得中央答应,于是有了基本法第23条。他认为,中央容许香港自行就23条立法是“有诚意”,但是现时23条被“妖魔化”,所以未能开展立法工作。

胡汉清又说,《国安法》全世界都有,而饶戈平的意思是23条在香港未立法,假若“占中”升级,出现香港瘫痪的紧急情况,香港并无“游戏规则”,亦即法律基础,让解放军出动。

被问到香港如果不想引入国安法的话,是否唯有就23条立法,他表示,香港至少应该启动23条立法程序,成立工作小组,说明要为23条立法,不要利用附件三引入国安法。

“最极端的情况,如果‘占中’发展到推翻政府,本地执法机构不能应付,要解放军协助,根据什么法律出来? ”胡汉清说:“没有人可以有信心说‘占中’不会失控”,即使“占中”发起的原意是和平,“但是否可以肯定不会被骑劫?”

胡汉清认为,政府有责任向市民交代万一实施紧急状态,驻港解放军的作用:“如果涉及国家安全的哪种情况之下,香港特区政府可以要求解放军协助维持秩序呢,或者中央政府在哪种情况下命令解放军在香港作出任何维护社会秩序的活动?我觉得现在‘占中’是要令我们正视。 ”

胡汉清指出,现时香港的政治现实是根本不想就23条立法,“一直推,推得久了就说不需要(立法)”。

对于引用《国安法》是否绕过香港的立法程序,胡汉清不认同有关说法,他表示,主权国家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香港乱都会影响国家”。他又以澳门为例,澳门早前已为23条立法,因此不用引用国安法到当地。 “(23条)一定要立,怕什么?至少有游戏规则,不怕用(基本法)附件三”。胡汉清认为,香港可以参考各国案例,就23条自行订立最宽松的法例。

行政会议成员、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叶刘淑仪叶刘淑仪8日出席行会后说,基本法列明香港自行就23条立法,因此在技术上及法律上都无法将内地的国家安全法加在附件三,当成全国法律颁布并套用于香港。她又说,现届政府的首要工作是处理政改,相信在短期内不会提出23条立法。

基本法附件三于1990年时原载有6条可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例,诸如国歌、国旗决议,驻军法等,凡列于附件三之法律,由特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现时附件三共有12条已获人大通过、可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正在加拿大访的民主派李柱铭也指,当年起草《基本法》时,因应港人对内地国安法在港实施的忧虑,所以才有23条出现,交由特区自行立法,所以内地国安法不可能以加入附件三方式,当作全国性法律在港实施,这样做等同违反《基本法》23条。同样是资深大律师的公民党汤家骅亦反驳,以附件三令港实行内地国安法与23条立法是两回事,因附件三涉及的内地法律是有关国旗、国歌及领海等问题,即使要增减附件三,也只限于国防、外交,不包括国家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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