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已经进入第三天。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该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据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分析认为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据悉,苯超标对人体有潜在的致癌作用。
水污染源自多年前两次事故
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通报称,据初步分析判断,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其产生与原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分别于1987年和2002年发生的两次泄漏事故有关。
一是原兰化公司(注:兰炼、兰化是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的前身)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R205A#渣油罐(该址原为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250万吨/年炼油装置,该装置建于1982年,2003年停用,2006年拆除。拆除后,在原址建成现有的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罐区设计分别储存馏分油、轻油、渣油),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罐体破裂造成90立方米渣油泄出,其中有34吨渣油跑料未能回收,渗入地下。
二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泵B—113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
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志强称,目前兰州石化现有生产装置及罐区运行正常,未发现物料及产品泄漏现象。生产区域内雨排井、化污系统水封井未发现物料泄漏现象,消防井内发现有少量飘油。
石化管线:排污干管超期服役十年
与2013年中石化黄岛爆炸事故类似,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也存在管线超期服役、距离居民区过近等问题。近十年中,兰州石化至少发生过6起严重安全事故。其中一次爆炸事故中,爆炸点距最近的居民区仅500余米,附近50米左右就是一家大型水厂。
据《东方早报》调查,兰州石化的排污干管由前苏联某设计院设计,全长25.88公里(后延长至26.78公里),1960年正式投入使用,迄今已服役50多年。目前仍以每天约7万立方米的流量排污,而该管道在2004年就被认定超过了使用极限。这一管道自西固区陈官营延伸至城关区东岗村,贯穿了整个兰州市中心城区。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与监管不力有关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听取甘肃省环保厅和兰州市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汇报后指出,此次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供水企业的监管不力。他强调,甘肃省和兰州市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在输水、供水和设备维护等环节都要考虑到实际困难,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翟青还要求兰州市政府要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消息,“把情况讲明、说透,说清楚”。关于对此次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故的原因调查、定性和处理。翟青表示,此项工作由甘肃省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要该调查的调查,该处理的处理”。
甘肃省副省长郝远、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等出席了会议。甘肃省副省长郝远表示要尽快落实好指导意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