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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7名律师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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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据北京律师协会透露,李天一等轮奸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已受到处分。北京律协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北京律协称,2013年7月26日,北京律协接到李天一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随后,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依职权主动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

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律协向李天一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审查,于2014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分别对该七名律师做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复查期内,周翠丽律师提出复查申请,本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查委)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复查委认为周翠丽律师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天一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2月22日,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在网络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天一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天一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8日,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连审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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