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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新掀开 中共吹响窝案整肃冲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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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两年的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近日被调查,标志着“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新掀开,冯立梅深耕茂名官场20年,任职纪委书记3年多,几乎掌握着茂名官场一切秘密。他此番遭遇“复查”,料将掀起茂名官场新一轮“地震”。

当年的“漏网之鱼”以及相关领导被追责恐怕只是时间问题,然而重查“茂名窝案”的意义远不止如此。茂名窝案的二次查办,既表明了中共对反腐零容忍的态度,也再度吹响了窝案整肃的冲锋号,有望成为官场窝案的处理样本。

冯立梅被查 茂名窝案重启的风向标

3月28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茂名原政协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冯立梅的落马源于同僚的举报。本是一道卷入窝案的官员,处理方式却各不相同,有人被降级、被退休,有人获刑,也有人继续做官。涉案而未被处理的官员们,也让很多落马官员和他们的家属们“不服气”,他们一直在向广东省、中央反映情况。

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重查茂名窝案系出于“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冯立梅被调查后,有媒体报道,中央巡视组接到相关举报后认为,当年对茂名腐败窝案的处理,尚欠妥当。在中央巡视组的要求之下,广东省纪委准备复查茂名官场窝案,“很多原来不追究的,现在要重新追究。”

中央巡视组要求重查茂名窝案这一举动也显示出,巡视制度,这一2003年重新起步的反腐倡廉重要制度,在重塑之后散发出崭新魅力。截止目前,中央巡视组已正式进驻2014年第一轮14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中的8个,一场新的反腐风暴势必再起。

茂名窝案 160名官员成漏网之鱼

茂名官场窝案曝光始于2009年,当地官员陆续落马。到2011年,茂名腐败窝案全面曝光,共涉及广东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六个县(区)的主要领导无一清白。

广东省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被指“对广东省茂名市发生的系列严重腐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从2002年起,周镇宏主政茂名近五年。2014年2月28日,周镇宏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死缓。周镇宏2012年1月被抓后,茂名再无重量级官员落马。这一震动全国的腐败窝案逐渐淡出公众视野,直至2014年3月28日广东省纪委发布冯立梅被查的消息。

冯立梅被查,牵出“漏网之鱼”。据举报,茂名市当年160多名官员退赃后未受处理。涉案242人,其中竟有160余人最终被“轻轻放过”,背后绝不简单。复查茂名官场窝案,不仅是“复查”冯立梅及放过的160余人就罢了,而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当年茂名买官卖官窝案,举国震惊,如何处理涉案官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160多个涉案者被放过,需要理由和借口,甚至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操作”。据媒体报道,“办案”和“挽救”并举让他们最终平安落地。当年办理该案的宗旨是,在反腐的同时,努力教育、挽救在特定情况下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尽量减少案件对茂名改革发展造成的冲击。

为避免造成官场动荡和大的负面影响,查处时往往会淡化“买官卖官”的色彩。这一震惊中国的腐败窝案最终也遵循这一管理,被高举轻放。

“退赃免责”这一内地官场的潜规则更是运用到极致,当年查处这批案件期间,有100多名涉案人员正是因为自首并退赃,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冯立梅当年也是因为退了200多万“赃款”,被免予追究责任。有官员透露,冯立梅退赃时颇具戏剧性,大骂其老婆并打其耳光洗白。

选择性办案,分籍贯查处,也是茂名窝案的一大特色。中国大陆媒体援引茂名老干部的话称,当时对窝案的处理划定了一条线:50万元以下的不追究。除了涉案金额私自划线之外,涉案人员的籍贯也成了当时办案的标准:有官员向记者总结,未被处理的,许多都是湛江籍的官员,而高州籍的基本都获刑。

除此之外,人们还怀疑赦免160余名厅处级贪腐官员是“集体决定”。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旗下《瞭望东方周刊》报道,2011年3月19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林浩坤在茂名主持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这次大会作了反腐总动员,“有问题”的官员被限令在4月10日之前向驻在茂名的专案组主动交代,以争取宽大处理。

重查“茂名窝案”的意义

沉寂两年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新掀开,当年“漏网之鱼”以及相关领导被追责只是时间问题。然而重查“茂名窝案”的意义远不止如此。

重启调查,锁定漏网之鱼,是一种纠错,表明了中共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也是对当地民众的一个答复。当年不公平的窝案处理,留下一批“戴罪”的官员和满腹怨气的民众。那些未被处理的“戴罪”官员继续呆在岗位上,“官照当,钱照捞”。而窝案之后复杂的人事环境,还造成了冯立梅退休后,两年时间过去,茂名市政协至今仍无主席的罕见现象。更大的负面效应是民众的怨气。当茂名还在科普PX阶段时,民众就因为对官方的严重不信任和对立,在项目尚未进入环评阶段时,就早早开始了一场抗议。此番重查茂名窝案,当是重建公众信任的一个契机。官员落马后,伴随而来的往往是反腐链条的纵深发展,牵涉到省部级官员的厅、处官员的案件如何处理,要根据其与省部级官员的关系程度而定。如果关系程度深,那么中央直管;如果所涉的问题不构成一个重大问题,一般交由地方纪委查办。从茂名窝案的首次查办到重启调查,我们也能看出,面对大部分性质恶劣的案件,中央直管趋势明显,“法不责众”的官场牛皮癣将被揭除。

茂名窝案的二次查办,有望成为官场窝案的处理样本。2012年以来四川官场持续地震、今年4月湖北五高官相继落马,同样的情形也在江西、安徽两省,以及一些国企如中石油、中移动上演。窝案串案高发已经成为全国腐败犯罪的一大特征。

系统性的腐败“窝案”牵涉人数众多,腐败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往往只能是全盘清理。而一旦全盘清理,无疑引来巨大的“震荡”,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影响行政组织的正常运转。因此,往往全盘清理又变成了投鼠忌器,变得左顾右盼,抓大放小,“高举轻放”,似乎成为不得已的选择。茂名腐败案沉渣泛起表明,反腐一旦欠缺彻底性、精准度,往往沉疴未除,反导致前功尽弃。

习近平曾强调,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拿出铁腕、有腐必反,既是对反腐力度和决心的再一次重申,也是惩治腐败、全面贯彻反腐标准的宣示。在这个意义上,重启“茂名官场腐败窝案”是全面、彻底反腐工作的一次实战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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