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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有权人有钱人监狱减刑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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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涉嫌假立功减刑案,在2014年曾引起极大关注,也揭露了中国监狱管理的混乱和存在腐败现象。该案案发后,司法、监狱、看守所、法院、律师等众多涉案人员共24人被立案调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宫鸣表示,一些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以后减刑相对快一些。他们获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更高。

据大陆党媒央视《焦点访谈》4月29日报道,假立功,真减刑,假就医,真假释。时有发生的暗箱操作让人们对于减刑假释这类案件的处理屡屡产生质疑,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解释,对于这类案件做出了统一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宫鸣受访时表示,主要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以后减刑相对快一些。他们获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要高一些,实际服刑的期限要短一些。

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尤其徒刑15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张海的亲信买通的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建能和民警陈松永,此二人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荐举揭发材料提供给张海,依次作为张海立功减刑的依据,以至一年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时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该判为有期徒刑10年,在此后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张海又获得两次减刑,一次是因为佛山市看守所提供了一份假立功材料,第二次是因为张海当时所在的武江监狱,认定张海提供了虚假专利为重大立功表现,这两次申请均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从而导致张海提前出狱与女友逃往境外。

宫鸣对此评论称,案件头一天报送到法院,第二天便做出了减去余刑两年一个月十八天的裁定。这里面既有权钱交易的问题,也有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程序不够公开,透明,暗箱操作的原因。

此前媒体报道,专案组经过调阅张海的档案材料发现,张海频繁调动服刑监狱,加上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减刑”,张海共获得三次减刑,其中在监狱服刑期间共减刑4年1个月28天。广东韶关检察院称,张海为减刑至少花费36万元。

2009年7月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负责挤压林崇中的河源市看守所政治教导员以及医务室负责人在收取贿赂之后,串通河源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出据虚假病情材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林崇中作出暂予狱外执行的决定,直到一年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才将林崇中依法收监执行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长罗智勇说,有钱人和有权人黑社会性质往往也涉及到有的是有巨额的财产,这些人往往相对门路更多一点。宫鸣表示,具体办理减刑假释案的过程中,很多环节容易出现问题。首先是立案环节,有些案件执行机关基于不合理的考核计分而提出报请,有的材料还是虚假的,那么人民法院缺乏相关的审查措施。第二,合议庭成员之间的作用没有充分的发挥。第三点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公开。第四个公开的宣判没有充分地达到预期的效果,裁判文书也没有上网公开。

针对假立功争取减刑的现象,最高法29日发布了一则司法解释明确,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当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此公示弥补了《2012年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第25条确立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制度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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