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立功,真减刑,假就医,真假释。时有发生的暗箱操作让人们对于减刑假释这类案件的处理屡屡产生质疑,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厅长宫鸣回应称,部分有权人有钱人减刑快。
宫鸣表示,主要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以后减刑相对快一些,“他们获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要高一些,实际服刑的期限要短一些”。
报道称,在中国各地不该减刑而被减刑的情况确实出现过,而且不止一个,在这些人当中一些特殊的身份引人关注。
去年2月,河南省一所监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对服刑人员王建生因功减刑9个月。王建生原禹州市公安局局长,2009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河南省高院审查发现,在王建生服刑三年多时间里,先后5次被保外就医,他只在狱中待了22个月,最终河南省高院做出不予减刑的决定。
2009年7月,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负责挤压林崇中的河源市看守所政治教导员以及医务室负责人在收取贿赂之后,串通河源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出据虚假病情材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林崇中作出暂予狱外执行的决定,直到一年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才将林崇中收监执行刑罚。
2007年2月,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随后,张海的亲信买通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建能和民警陈松永,此二人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荐举揭发材料提供给张海,以此作为张海立功减刑的依据。2008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时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此后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张海又获得两次违规减刑,从而导致张海提前出狱与女友逃往境外。
据宫鸣解释,在违规减刑过程中既有权钱交易的问题,也有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程序不够公开,透明,暗箱操作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长罗智勇也表示,有钱人和有权人黑社会性质往往有巨额的财产,这些人往往相对门路更多一点。
据了解,在具体办理减刑假释案的过程中,材料真伪的审核、合议庭成员的作用、审理及裁判文书是否有效公开四个方面容易出现漏洞。
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3月对减刑假释提出了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后,4月29日还出台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这部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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