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人类还有追求平等的权利的话,那么,在普遍的不平等的情况之下所衍生的不平等也是可以通过人类生存的本能而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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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在岭南大讲坛作了一个关于“黑煤窑事件”的讲座,在讲座中分析了社会底层的生存状态,孙立平教授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会堕落穷人也会随之堕落,堕落的速度甚至超过整个社会,因为穷人没有资源去抵御堕落!”
“黑砖窑反映了弱者对弱者的祸害,可能会达到一种更残忍的地步。”
暂且不提孙立平教授的论据是否到位,单从孙教授的论点中我们就可以得到很多值得深思东西。往往我们都比较关注富人对穷人的剥夺和祸害,孙立平教授的话让我们站在一个更人道、更细微的角度关注穷人的生存环境,关注穷人在同阶层之中人际境况,穷人之间也存在剥削和祸害。 把穷人之间的相互祸害和剥夺形容为“穷人堕落”毫不为过,用“堕落”来形容穷人并非讽刺或者攻击,相反,这种形容是对穷人的一种人道的理解,是对穷人无可奈何处境的人文关怀。 人类的剥削都存在一定的制度根源和人性根源。富人群体和权势群体对穷人的非法剥削的制度根源是权力的失控和社会分配机制的缺失,人性根源则是人类贪婪和自私;而穷人对穷人的剥夺的制度根源则是制度的富人倾向和权势倾向,人性的根源虽然也是人性的贪婪和自私,但是这种贪婪和自私和富人的贪婪和自私完全不同,富人的贪婪和自私是欲望性的,是一种“吃得更好”的奢侈追求,穷人的贪婪和自私是本能性的,是一种“吃得饱”的最低期盼。“欲望性”和“本能性”完全可以把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和穷人对穷人的剥削划清界限,穷人之间的剥削也可以从中得到被原谅的理由和被理解的本源。
总而言之,穷人之间的剥削,穷人的堕落的根源就是社会的普遍不平等,就是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平等。富人占据了社会的太多资源,权、钱、势戒备的富人阶层具有压制穷人阶层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穷人没法与富人竞争,于是只能把矛头指向自己本阶层的穷人,从穷人阶层的堕落竞争中迈向富人阶层。在穷人的堕落当中,最底层的穷人遭受了最大的剥削和压迫,而处于中上层的穷人在直观的视线上成为了被人唾弃的对象,煤窑的窑主就是属于这样一群人。
如果从穷人的堕落中找到不平等的话,那么这种不平等其实也是一种平等,因为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不平等本身就是一种平等。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要求通过订立且契约的方式解决人类不平等的问题,契约当然能够转化为法律而稳定社会秩序,但是当这种契约没有发生预想的效果,或者这种契约本身的正统性存在问题时,社会的强势群体就会演变为剥削群体,吸允弱势群体的血。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在弱势群体中按照强弱再划分群体,结果是弱势群体之间也相互剥削。正中了孙立平教授的话“穷人堕落更快只因无力抵御”。 有人会说,为什么穷人不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自己的地位。这种想法对于某些社会精英来说是适合的,也是很振奋的,但是对于一个势单力薄的普通人来说,显得有点责全求备,毕竟在一个穷人的生存空间周围是其父母、妻、子,他的一个奋斗或许就是一辈子,家庭的压力和责任心无法让他追求社会的大责任心。于是能挺直的就挺直做人,不能挺直的就在社会在堕落成为弱势群体之间的剥削者,既不能挺直有不能剥削别人的只好沦为窑工,过着非人的生活。
或许有些人没有煤窑窑主那么残忍,用狗来看管窑工,但是在穷人阶层中有几个人不为了争取一个更好的机遇而作出了违背公平竞争的事,这种不道德或者非法攫取机遇的行为难道就不是一种堕落?难道不是一种剥削?
黑格尔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穷人的堕落是现实的,也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去鼓励他,我们用穷人堕落代形容是理解他,从中找出不平等的根源,希望能最终驱除这种无奈的堕落。
如果穷人不堕落,面对的必然是一种奴隶式的剥夺,奴隶式的剥夺催生的是社会的大面积暴力和社会暴动,这种暴动必然是针对富人的,中国历史的车轮并不能在这种对富人的暴动中得到制度的飞奔,更多的只是原地运动,耗费历史机遇。相比之下,或许穷人的堕落较之社会暴动更能给国家发展的机会,更能给国家减小两极分化带来机遇,更容易改变造就中国穷人五千年的制度困境,最终给予大部分人平等。 只是,给予我们的中国人一个深深的思考,在大国发展的背后流着无数人的血,也让很多人失去了尊严,这些人都是很无辜的,请给予他们最大的宽容和理解,或许你就是那个“堕落的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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