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就失踪的内地独立女记者高瑜的下落昨日终于大白于天下,北京警方指她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将其刑事拘留。高瑜成为“六四”25周年前夕又一名被拘异见人士。根据官方描述,相信高瑜是因传播去年中共9号文件《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而被入罪。但央视播出的片段中高的脸容被遮盖,做法十分罕见。有分析认为,可能是当局找人当替身,导演认罪,又或者是要遮住被打伤的脸部。

料为9号文件“七不讲”
官方新华社报道,去年8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一份中央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成立专案组后,锁定了“嫌疑人”高瑜,并于今年4月24日拘捕她。报道指,高瑜承认去年6月从他人处获得该机密文件影印件,将内容逐字输入成电子版保存,并交给一家境外网站负责人。
央视昨日播出一段“警方提供画面”,显示警方进入高瑜家中搜查,并拍摄其身分证画面。片段中还有高瑜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自述的画面,其面部被模煳处理。镜头中的高瑜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利益。我这一点是做的非常错误的。”她随后稍微口吃地表示:“我、我、我,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的。而且,呃,要认罪。”画面中,现年70岁的高瑜身穿囚衣,但未戴手铐,自述后在一份笔录上签字并打手指模。

根据官方提供的消息,一般相信高瑜被指泄露的“机密文件”即是中央办公厅9号文件。文件指出,当前内地意识形态情况复杂、斗争尖锐,需要注意7种“错误思潮和主张”,包括宣扬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公民社会、经济的新自由主义、西方新闻观、以重新评价历史为名的历史虚无主义,以及质疑改革开放。文件指出,西方势力透过连串行动挑战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包括联署呼吁释放政治犯、平反六四、“炒作”官员财产公开,以及散播政治谣言、抹黑党和国家领导人等。
法学博士张雪忠昨日在网上撰文指,《保守国家秘密法》定义的国家秘密,是“依照法律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而“法定程序”仅限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进行的程序,政党无权定义国家秘密。因此,高瑜公布的文件不属国家秘密。
马赛克遮脸 高瑜疑遭打伤或属替身
央视昨晨6时许的晨早新闻播出高瑜被公安问话、“认罪”片段,显然是官媒典型做法,惟片段中高的脸容被遮盖,做法十分罕见!有分析认为,可能是当局找人当替身,导演认罪,又或者是要遮住被打伤的脸部。

看过央视片段的网民,对于片段中高瑜的身份存疑,有说声音“听起来是高老师,但看起来体形又偏瘦”,亦有人认为电视上的人根本不是高。与近日央视播出其他“罪犯”认罪片段,如“大V”薛蛮子等,全都能清楚看见脸孔。
为何央视要在高瑜脸部打格?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指做法“不合常规”,质疑片段是官方“按需要制作”,或截取高在另一场合的谈话内容,剪去上文下理,然后配合打格画面播出,以免声画不同步,片段中高“认罪”未必是她真心想说的话。
知名博客北风(温云超)更质疑片段是当局偷录高瑜的话,再找另一个人拍摄,“要不然为何需要在脸上打马赛克”。维权人士胡佳则称,拍摄地点应是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审讯高的是曾参与高智晟等案件审讯的市公安局预审总队赵处长,他又透露王功权拍摄认罪片段时,“他按照CCTV政法口导演的要求演了六遍都没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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