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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自我净化”需要权力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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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上周末,这一则短短30多个字符的信息被昭告天下,字数虽少,包含的信息量却给人以巨大冲击。作为主管金融口监察工作的高级纪检干部,魏健落马的“含金量”绝非此前金道铭和申维辰可比,中纪委的自我监督机制似乎正在起到作用。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如果“同体监督”的现状不从体制的角度施以根本性变革,中纪委的自我净化也难以走出“成本高,效果低”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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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还需自身硬 中纪委“刮骨疗毒”

魏健被查 中纪委或全面“自我净化”

中纪委9日晚间公布了该机构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有专家指出,魏健是中纪委内部首个落马的高级别官员(厅级),或引发纪检系统内部的“巨大震动”。查办纪检系统的内部高官,须经过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亲自认可,魏健被查或标志王岐山已启动中纪委的“自我净化”。由于该案将有很强的示范效应,给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干部提供一个信号,即内部人员也不是反腐的“真空区”,反腐监督有可能更大规模引入到各级纪检组织之中。

今年已有3名中纪委相关官员落马

今年以来已经有三位与中纪委有关的官员落马被查。除魏健外还有金道铭和申维辰。与此前两人不同的是,魏健是十八大以来首名落马的中纪委现任干部。金道铭虽然是老纪检,但是落马时的职务则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维辰只是中纪委委员而并不负责中纪委的实际工作。查出魏健意味着中纪委以刮骨疗毒之势清除自身的贪腐分子。从去年起,中纪委就在为“自净”做制度准备

在大力反腐时,中纪委一直没有忘记针对自身干部进行监督。去年清理会员卡首先就是从纪委系统内部“自我开刀”开始,今年2月中央纪委又下发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不客气”的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今年3月,中纪委机构调整中首度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类似香港廉政公署L组,对纪检干部进行内部监督,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据悉,该机构的设立正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力主。

中纪委壮士断腕 难掩自我监督之困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权宜之计”

魏健被查,表明中纪委新成立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应该说,中纪委办案人员的落马,对打击腐败分子的气焰方面,要比普通的腐败分子落马更有力度。目前,在纪检机关面对的腐败呆账存量很大的情况下,纪检干部被腐蚀拉拢的可能性也很大。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解决当务之急的一种权宜之计。它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

同体监督”成本极高 效果有限

著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表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仍然立足于同体监督,而非异体监督。再锋利的刀刃,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儿。同体监督是一种低效,成本很高的监督。这个干部监督室本身也在纪委内,它同时也受自己同事、领导的一些影响,而难以铁面无私地进行监督。

而目前纪检系统体系外的监督更多是靠举报、揭发,而这样的监督是分散的、零星的、非组织的。此外,由于监督信息的不对称,公众无法及时获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情况,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灯下黑”阻碍打虎 仍须创新监督机制

纪委监察系统孳生腐败,所产生的危害远远大于其他的领域。一方面,“灯下黑”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更恶劣,会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从而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另一方面,纪委监察干部腐化堕落,往往会从反贪利刃沦为更多贪官的保护伞,严重影响反腐进程。所以,要从根本上回应“谁来监督中纪委”这个终极命题,就必须通过制度结构的重新设计,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异体监督机制。 实现自我净化,中纪委需“苦练内功,凭借外力

“自我净化”有效与否 决定打虎成败

过去的三十多年,中纪委的改革过多注重战术层面,也就是改革纪检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大到1993年反腐败三项格局的提出,小到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的“双规”,都是战术层面的改革。十八大后,中纪委“打虎”不断深入,自身也经历了两轮机构改革,处于一种事实上的“扩权”状态,纪检体制改革成为无法回避、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如何监督中纪委,也成了共产党人必须对社会做出回应的迫切话题。

“练内功”需要重新设计权力结构

而从根本上说,要实现对纪委系统的异体监督,必须要重新设计权力结构。首先党委会内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必须分开,监督权对执行权进行监督,执行权对监督权进行制衡,决策权平衡执行权和监督权,三者形成一个相生相克相制约的体系,这样党内民主才能存在,党内监督才能发展。

“借外力”要相信群众的眼睛

在完善系统内自我监督的同时,也要不断创新、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例如,审计部门如果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审计、对纪委干部的审计更细致、更频繁,就是一种有力的外部监督。再比如,应该切实推进人大机关对纪委工作的有效监督。人大监督纪委,从法律上、程序上讲都没有问题,缺乏的只是渠道和细节的完善。

此外,仅仅靠党内的权力分解还不够,还要依靠党外人民群众的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包括把公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纳入到对纪委系统监督的体系中来,把民众的权利集中,浓缩为一种对权力的监督。在这方面,中纪委已经开始行动,“请网民曝光”就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只有把内部监管、自查自纠与外部监督、相互制约结合起来,才能打造出更纯洁、更给力的反贪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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