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铭传大学公共事务学系教授杨开煌认为,“一国两制”政策,迄今分别运作了17、15年,证实了“一国两制”已经不是当初的一个权宜之计的办法。他称,“一国两制”作为中国新制度,绝不可能立足于单向的忍让,和朝贡式的协助,港、澳地区必需主动积极地,扮演“两制”回馈“一国”的可能性和途径。
第三届“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研讨会5月19日于香港召开。此次活动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主办,在下午的专家论坛上,台湾铭传大学公共事务学系教授杨开煌发表主题演讲称,给予“一国两制”以定位,并进行了评价,探讨了“一国两制”所具备的精神,以及港澳各方需做出的努力。
杨开煌认为,客观而言“一国两制”作为一种“办法”,可以说是“成功”的,迄今为止,甚或是一种“政策”层次来看,“一国两制”政策,迄今分别运作了17、15年,证实了“一国两制”已经不是当初的一个权宜之计的办法,当今港澳的发展,强过回归之前,尤其是澳门的成长速度,超过香港,成就非凡,而且仍将有其生命力;特别是我们把讨论问题的基础,严谨地摆在“一国两制”文本的原意之上:即以承认“一国两制”是以“一国”为起点,在“一国”之内才能“两制”并存的问题,绝不是“两制”并存于“一国”之上,只要不离开此一基础,则作为一项“政策”,无论在香港或澳门都是成功的。
杨开煌表示,“一国两制”的构想,基本上仍是现行国家学说为基础,但是增加了国家理事的难度,因为在“一国一制”的制度下,国家只须执行一套标准,而在“一国两制”制度下,国家针对不同地区必须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再则在“一国一制”的制度下,基本上国家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但在“一国两制”制度下,国家除上述的两套关系之外,还多增加不同制度间的地方与地方,以及不同制度间的社会与社会的关系;三则在不同制度下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也是如何“社会公正”的处理问题。所以“一国两制”的精神可能是中共所归纳的“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谈判”,但是探讨“一国两制”的特色,则包括了:制度包容、制度借鉴、制度公平。
杨开煌指出,“制度包容”当然是指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两种制变,此二者原本是要相互消灭的意识形态,五十年代的苏共曾提出“和平共存”,这是消极的不消灭对方,然而邓小平的“一国两制”则是积极的接纳,而且付于法律的位阶,所以包容对方。“制度借鉴”在中国大陆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社会主义不断地从资本主义的制度中,借镜在资本主义国家行之有效的办法、政策,来加速自己的发展和进步,将此种向外国取经的作为,不论取经与外完全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借镜,“一国两制”则是将取经的对象,内移到而一国之中而已,则更具有直接互补性,便利性的作用。“制度公平”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空想的顾望,而是依附在历史、文化的脉络之中,换言之,只有在相同、相似的历史、文化的脉络之中,才能以“一国一制”去体现其“公平、正义,“一国两制”的公平、正义正是体认在不同历史、文化的脉络之下的“公平、正义”,有些类似中国传统对边境民族的治理,采取“因俗而治”、“因民而治”的辨法,就是体现其公平、正义。 杨开煌表示,上述的特点也不是突然生发的,而是在中国的行政文化中内生的特点,对行政的运作一向都有“大德不踰矩,小德出入可也”的传统,所以在同一个大方向下,包容差异性是正常的,随着中国政治环境的改变,其政策或制度也必然因势调整,但注重以人为本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人本思想,则是不变的原则,至少执政者的主观认知上,这是不变的追求,这就是中国行政文化的大方向。
杨开煌认为,“一国两制”具有十分丰厚的中国行政文化的内涵和传统,它不是一个权宜之计,试验性质的政策,如果北京和港澳之间,可以秉持这样的传统,共同努力,使之成为现代国家新型的治理模式,则有可以成马主权国家解决其境内地方独立,民族不和,教派恶斗等高度分歧问题,和平解决的一种尝试。
杨开煌就港澳在“一国两制”制度化中应有的努力展开了论述:第一在心态上,应该立足于对殖民化时期的反思,以建立港、澳自主性: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没有绝对的“自主性”,换言之,只有相对的自主性,从政治学的角度来,国家具有特定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相对与国家内部的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都更具有自主性,任何地方政府的自主不会超过国家,更不可能超过国家。这是十分清楚的,我们港、澳回归之后,在“一国两制”的安排,原本就应该拥有较多的自主性,然而由于在中国大陆的统治方式中并没有类似的经验,所以港、澳自主性的内容、范围究竟为何,中央和港、澳之间仍在试探,而港、澳在争取自主性时,必需在心态上先有清楚地国家意识,是在国家意识下追求自己的自主性,有了国家意识才有可能反思英帝国殖民时期,统治手段的非民主性,反思英国殖民教育错误,以及英国对香港剥削和榨取,而港、澳精英在争取自主性如果能时时把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压迫藏之于心,把当今国家意识摆在首位,则必然可以争取到合理的自主性。
第二在立场上,应该立足参与中国现代化的立场,逐步去参与内地事务,例如内地的“反腐肃贪”的工作,香港就可以提供很实用的经验,又如在全国援疆,援藏的工作上,港、澳都可以以自己的优势去协助新疆和西藏,当然这里不是要港、澳也去投资当地的基本建设,而是可以利用大学的优势,提供奖助学金给当地少数民族精英学子,到港、澳的大学受教育,以便使之有机会体验外在世界,感受全球化的冲击,才有可能让少数民族精英学子理解全球化的浪潮,从而决定自己民族的发展道路,总之,港、澳地区应该透过参与中国梦的构筑,在“一国两制”的实践过程中,体现自己在中国现代化的存在,突出自己在中国现代化的价值;才能促使“一国两制”作为制度的意义。
总之,“一国两制”作为中国新制度,绝不可能立足于单向的忍让,和朝贡式的协助,港、澳地区必需主动积极地,扮演“两制”回馈“一国”的可能性和途径;“一国两制”作为中国新制度其危机不在2047年之前,而在2047年之后可以存在多久。而2047之后“一国两制”存废的真正因素,就取决于港、澳地区作为资本主义的存在,是如何可以补充社会主义国家的需求。 最后,杨开煌总结称,制度之所以可以成为国家的软实力,是因为它成功地成为解决人类某些问题的规范,甚至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心中的价值,“一国两制”从提出以来,台湾就理解它是具有解决复杂的、对立的议题的一种有效思考,因而一开始就加以拒绝,而且视为北京的统战之阴谋。是一种策略,然而由于港澳的“一国两制”政策的成功,促使我们思考其成为制度的可能性。它的成功有可能挑战“一国一制”的唯一国家典范的西方普世性,当然是西方国家所不乐见的新生事务,因而利用港、澳,尤其运用香港从中作梗,这是既值得警惕,又是十分平常之事,关键仍在内因。尤其是港、澳精英能否对殖民时代的“政绩”进行反思,反而定现阶段“一国两制”是否成为制度的重要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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