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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爆炸美国再持恐怖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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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5月22日上午,新疆乌鲁木齐早市发生爆炸,中国官方称爆炸造成31人死亡,90多人受伤。同日,中国公安部发布声明称,新疆乌鲁木齐早市发生的的爆炸案,是一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尽管,中共已将此次“5·22”爆炸案定性为暴力恐怖案件,但美国驻华大使馆当日中午在新浪微博对这起案件进行哀悼之时,仍称其为暴力袭击,而非暴力恐怖袭击。

这已经不是美国第一次在涉华暴力恐怖袭击定性问题上持双重标准。

北京天安门广场的汽车爆炸事件、云南昆明暴恐案、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暴恐案……对于在中国境内连续发生的恐怖事件,美国始终拒绝称其为恐怖主义。那么,在美国眼中,究竟什么才是恐怖主义行为呢?截至目前,国际社会尚未对于恐怖主义形成统一定义。甚至在美国的不同政府部门(诸如国务院、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部和国防部),恐怖主义的定义也不相同。

为了理解美国对于发生在外国的恐怖袭击的立场,有必要看一看其国务院所使用的定义。依据美国国务院的定义,“恐怖主义”是指“由次国家组织或者隐蔽人员对非战斗目标实施的、有预谋的、带有政治动机的暴力活动。”尤其是,经国务院解释,“非战斗目标”既包括平民,也包括未被部署在战争地区或者准战争环境里的军事人员。

在美国国务院看来,恐怖主义是由非国家组织实施的,涉及到有预谋地使用暴力活动,攻击对象为非战斗目标,有政治目的。据此四个要求,此番新疆袭击还不能被称为恐怖主义,因为它针对的是警员,而不是所谓的“非战斗人员”。

但是,如果将此定义用于评估去年十月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汽车爆炸事件,便会得出不同的结论。那次事件致死五人(包括三名袭击者),致伤40人。

该事件符合所有四项要求:它是由一个维吾尔人团伙实施的;行为人有预谋地使用越野车发动自杀式爆炸袭击;袭击对象是天安门广场上的游客;越野车上发现的呼吁“圣战”的旗帜表明了袭击行动的政治目的。

美国政府拒绝将此天安门事件称为恐怖主义,但是它却迅速地将去年四月发生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袭击(致死三人,致伤200多人)称作“恐怖主义行为”。

发生在北京的汽车冲撞与爆炸事件在性质上非常类似于波士顿爆炸事件,也毫无疑问地符合国务院的恐怖主义定义。因此,如果美国将同样的标准适用于这两起事件,那么它就已经把北京事件称为恐怖袭击了。美国对于恐怖主义使用双重标准招致了中国政府和媒体的强烈批评。

美国在恐怖主义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显示了美国政客的尴尬心态:只有当政治暴力是由他们所不喜欢的人实施时,它才可被称为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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