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一男子在宜宾市翠屏区中山广场自焚。记者看到,其中有几页打印的纸张,上面写着“绝命书”“昭告天下”“李天熙 2013年6月15日”等内容。据了解,该男子系上访人员。(5月23日 成都商报)
“在广场自焚”,“距市委办公楼不远”。这样的字眼刺痛着公众的心。一时间,自焚者的诉求是什么,他为何要忍受这样的剧痛来结束生命,他到底有怎样的冤屈,以至于以此种方式来“昭告天天”?我们没有更多信息,但是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不得不警醒。政府应该深究导致自焚老人走上不归路的原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有限的新闻信息里,我们知道老人系上访人员,已于2008年与有关部门达成协议,获取一次性补偿款25万元,并签署息诉息访承诺书。按照对信访的理解,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后,便表明此信访事件已经完结,上访者便不能再纠缠此事了。然而,新闻中的当事人不再纠缠的代价便是引发了“广场自焚”的恶性事件。这不得不让人重新审视各地政府处理信访事件的方式和方法。
我们在香港的电影和电视剧里面,经常会听到“有困难、找社工”这样的话语,无论是住在天桥下的流浪汉还是孤寡的老阿婆,都有求助渠道,都知道焦虑时可以找人倾诉,在困难时寻求NGO组织的帮助。
然而,在我国却很少能看到社工的身影,即便经济较发达的上海、深圳等地,社会工作者们也沦为了处理社区工作的文员而已,因为政府投入公益事业的渠道和社工身份很难得到认同,导致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道路越走越难,进而,弱势群体很难得到高效的疏导服务。
如果只是僵硬的一纸息诉息访承诺书,而让某些“冤屈者”没有倾诉的渠道,任其仇视心理蔓延。如果没有做任何疏通,只是一味地“堵”,则只会让“公交车自焚”、“广场自焚”这样用生命来换取倾听和重视的事件一再上演。相反,如果在大街小巷,“有困难、找社工”这样的话语能够和“找警察,打110”一样能够妇孺皆知,那么,弱势群体的负面情绪便不会无限蔓延。如果宜宾自焚老人身边有社工的跟踪和救助,或许,这样的负面事件便不会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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