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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委员建议“裸官”不得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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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民盟中央委员会社会委员会委员、“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周蓬安今日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称,今后可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公职。

在谈到对“裸官”的防范风险问题时,周蓬安说,让“裸官”退出领导岗位,组织部门应做出明文规定,否则会被社会误解为“处理干部”。基于防范风险考虑,在人事管理方面明文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得移居境外,把丑话说在前面,就不会引起社会的误会

周蓬安说,对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也应该是这样,增加一条“裸官”不得当官,不但百姓拥护,“裸官”本身也无话可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今后可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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