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近期推行一律火葬的殡葬改革,遭遇安土重迁的老人们以死相抗。有报道称,近期安庆地区有不下10名老人为赶在殡改政策实施之前“入土为安”而自杀。安庆市外宣办对外称老人自杀一事与殡葬改革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并称没有发生强制收走棺材的事情。安庆官方的回应,遭到舆论的质疑和嘘声。
中国官媒新华社刊文指出,中国官方推行殡葬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也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仍要照顾民众的感受和诉求,不能操之过急。没有一种改革,要以“逼死人”为代价,这是一种“致命的自负”。分析指出,地方从政绩和面子出发,落实政策急功近利,强行收缴、砸毁老人棺木的行为简单粗暴,是直接导致老人自杀的原因。希望血淋淋的例子可以让更多的地方政府吸取教训,不要让本是安心、安命的改革,变成索命的阎王。
安庆殡改
“从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安庆全市启动实施殡葬改革,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实行火化、改革土葬。”安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如此规定。同时,安庆所辖各县出台规定,“6月1日零时起,城乡居民死后一律火化。”
距离6月1日的“大限”不到一周,这一规定已引发该市多起老人非正常死亡。中国大陆媒体《新京报》在3个村庄采访到7起自杀案例,这些老人以喝农药、上吊、投井等极端方式自杀,只为赶在6月1日新政实施前躺在棺木中入土。
据报道,在有着浓厚土葬风俗的安庆农村,棺木是许多老人后半辈子最重要的“财产”,强制收缴棺木令他们在心理上备受打击。殡葬改革政策“一刀切”,令备有棺木数十年的老人心里无法接受。桐城大关镇旵冲村88岁的村民潘秀英已自杀4次,最终被救活,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棺木是她目前活着的唯一指望。
政绩突击
中国国务院2013年1月1日起修改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2条明文规定:殡葬改革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4条规定:“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而《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该省范围内,除因条件限制的金寨、岳西等11个县和黄山区为土葬区外,其他各市、县均为火葬区。据此,除岳西县外,安庆市市区及其范围内的七个县皆为火葬区。陆媒《东方早报》援引安庆市民政局官员的话称,在殡葬改革方面,安庆属安徽全省16地市中“拖后腿”的地区。“安徽全省火化率约为80%,安庆地区只有10%,安庆市区也只有50%。”、“我们的压力很大。”
从媒体报道看,安庆现在力推殡葬改革,直接背景有两个:一是当地之前推行火葬力度不够,在全省处于落后位置;二是民众祭扫引发山火,导致有关领导被问责处分。无论出于哪种考虑,似乎都是从领导的政绩和面子出发,而没有考虑群众的接受度。
基层治理粗暴
学者们认为,官方已经丧失强制殡改的法律基础。2012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28号国务院令,决定删除《殡葬管理条例》中民政部门有权对拒不改正违法土葬、建造坟墓行为强制执行的条款,自此,民政部门不再拥有强制执行火化的权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王涌表示,这使得地方政府失去了采用强制手段的法律基础。
同时,有律师就指出,棺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强制拆解,明显是侵犯私权,这体现了基层治理的粗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也指出,在安庆的殡葬改革中,政府制定的政策存在问题。对于老百姓生老病死的问题,不能以一个时间为准“一刀切”。此外,土葬的范围同样不能搞“一刀切”,要看各地的民俗习惯和地理情况。于建嵘认为,一个地方是否要推行火葬,不能是行政长官的“一声令下”的结果,而需要详细的调查,搞清楚这个地方推行火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节约土地,那就要拿出数据,明确到底节约了多少土地。如果是为了节约木材,就要明确到底节约了多少木材。目前很多地方是火葬之后再放棺材里埋了,并不能达到节约木材的目的。还有一些山区,很多土地不是耕地,火葬也达不到节约耕地的目的。”
死生事大,中国人历来对葬礼十分讲究。由土葬改火葬,不仅是殡葬方式的改变,更是对习俗和文化的扭转,不能不慎重。安庆这样的地方,文化厚重,传统坚韧,安庆下属的桐城,更是桐城学派的发源地。虽然当下的安庆农村,也难脱发展至上、乡村凋敝的困境,但毕竟文脉未断,传统的影响还在。很多农村老人哪怕是文盲,但受环境影响,仍固守着一些传统和习俗。这并不是简单的“文明”或“落后”的问题,而涉及复杂的文化和情感。
如何做好殡葬改革,困扰许多地方政府。中国人民大学农发院副院长郑风田给出的建议是把农村的公墓建立起来,做好火葬后的配套设施。由于目前农村的公墓没有建立,所以很多人即使火化了,还是放在棺材里埋起来,失去了火葬的意义。王涌则表示,可以对选择火葬的人给与经济补贴,鼓励其进入公墓安葬,使其有所归宿。还可用节省出来的耕地的这笔钱去补贴自愿火葬的人,用优惠政策这种相对人性的方式引导老人选择火葬。“怎样鼓励老人自愿火葬,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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