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会梁国雄3年前于科学馆冲击替补机制论坛,事后与另外4名示威者就刑事毁坏等罪名同被判囚。各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今撤销梁国雄其中1项扰乱秩序罪名,但余下3项控罪的定罪不变,整体刑期则由入狱2个月,减至入狱4周;余下4人则获撤销定罪,无罪释放。
梁国雄在2011年9月1日在科学馆举行的咨询论坛时,与数十名示威者冲击递补机制论坛,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林瑞麟被迫离场。事后梁国雄因公众地方扰乱秩序和刑事毁坏的罪名,判监两月,另外4名示威者因公众地方扰乱秩序判监3周。
9日早获高院减刑至监禁4周,梁国雄需实时还柙。长毛在庭上要求押后至暑假才服刑,但法官说自己没这权力,建议梁国雄可申请担保,但申请期间仍要还柙。
另外,其余上诉人黄洋达、容伟堂、岭南大学学生邓建华及中文大学女学生陈倩莹同判囚3周。黄已服刑,其余各人准保释进行上诉。
代表梁国雄的律师李柱铭则表示,可能上诉至终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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