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广东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被开除党籍

声明:本文转载自 「人民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李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决定给予李永恒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章配图

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12月14日,广东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广东省纪委调查。

李永恒,1952年7月出生,广东广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年12月入党。1968年11月至1971年5月在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友好农场当知青。1971年5月至1974年5月任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政治部放映员。1974年5月至1975年10月在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1994年6月至1999年2月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0月起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