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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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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李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决定给予李永恒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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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恒(网络图)

据了解,1952年出生的李永恒系广州人,200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在任时间达11年。1968年11月,年仅16岁的李永恒下乡到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友好农场当知青,呆了两年多时间;1971年5月,18岁的李永恒调赴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政治部担任放映员;1974年5月至1975年10月,李永恒进入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1975年10月,23岁的李永恒进入广东省税务局,由此开始他在税务系统长达37年的工作历程,并从普通科员做到正厅级干部。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李永恒用了18年时间,分别历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3年1月,李永恒升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级别也提升到副厅级;1999年2月,李永恒出任深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深圳任职两年多之后,200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李永恒开始担任广东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2月,李永恒党内职务调整为广东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但继续担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2012年10月,李永恒不再担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职务。

2008年9月16日,李永恒在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作了讲话,李永恒在会上表示:“在不良风气面前,要敢于挺身而出,有一种阳刚之气和浩然正气,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品德高尚的良好形象。”

2012年8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国税局召开会议,宣布李永恒不再担任广东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职务。会后,年届60岁的李永恒鲜有消息传出,2013年12月14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李永恒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李永恒简历

1952年7月出生。

1968年11月至1971年5月,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

友好农场知青。

1971年5月至1974年5月,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政治部放映员。

1974年5月至1975年10月,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历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

1979年12月入党。

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担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副厅级)。1994年6月至1999年2月,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9年2月至2001年10月,担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

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2年10月不再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

2013年12月14日,中共广东省纪委证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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