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网民在网上号召去立法会抗争,并提供击“碎玻璃指南”,警方表示,会主动调查此事。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批评部分示威者“明显带着恶意要攻入大楼”,认为“不能掉以轻心”。
立法会及警方严肃部署20日的立法会保安。有网民在网上号召6月20日去立法会抗争,以及提供击碎玻璃的“指南”,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批评部分示威者“明显带着恶意要攻入大楼”,认为“不能掉以轻心”。警方发言人表示,会主动调查网上“指南”一事,又称17日接获立法会职员报案,称有人在社交媒体号召冲击立法会,案件列“求警协助”,由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跟进。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集会自由权利,但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并提醒大部分涵盖现实世界的法例均适用互联网世界。据了解,警方若发现有人在网上教唆他人犯法或有犯罪意图,会向有关网站负责人索取发布者的IP地址等数据,追踪发布者及展开调查。
另外,据知警方对20日立法会的示威严阵以待,除了继续由行动处长黄志雄督师,会再增添人手支持,意味较13日的逾千警力更多;机动部队、冲锋队亦有调动,早更人手将转至下午当值,应付下午举行的立法会财委会会议。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若市民在网上呼吁“冲击”立法会,可能违法,可被控告《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计算机”,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不过,如在网上留言教人打破玻璃,而没有指明叫别人去打烂“立法会”,则未必构成刑责。
曾钰成批评上周有示威者犹如“以前古代攻城”、“几乎是无孔不入”,判断他们的行为并非只是反政府或是干扰会议进行,而是“明显是不择手段要攻入大楼”。他说,行政管理委员会留意到网上有人教“怎样攻打立法会大楼”,包括打破玻璃的方法、用什么器具保护自己等,更有人称“玻璃后面的人不是你的朋友”。他认为,信息非常清楚,就是有人“不惜一切动员”,呼吁参加和平示威的公众人士不要支持暴力,不要被利用作为“背后的一个靠山”。
行管会委员、内会副主席汤家骅透露,行管会已达成共识,在立法会室外的公众地方,警方可直接执法,毋须问立法会保安,但对警方在大楼内执法是否要先咨询大楼保安则未有共识。行管会19日再开会讨论20日的保安安排。
警方中区副指挥官陈绮丽及助理指挥官黄基伟昨中午到立法会外视察,为20日部署作准备。
经民联梁美芬17日以“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高级顾问身份召开记者会,批评有人在网上发放信息,倡议使用暴力,例如用铁马冲击立法会,质疑做法或违反《公安条例》第26条。该条例订明任何人若无合法权限在公众聚集中发表声明,煽惑或诱使伤害他人身体,或摧或破坏任何财产等,最高可监禁5年,梁建议警方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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