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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开庭 涉案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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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由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于6月18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杨琨利用其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余元(1人民元约合0.1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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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琨 资料图

2012年5月30日晚,农业银行同时在上交所和港交所发公告,“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杨琨先生目前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杨琨,54岁,农行“三号人物”,同时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前一直有传闻,称其因涉及一宗京城地产商赌博案,早在4月就遭边境控制,5月下旬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多位人士表示,杨琨在农行内部得罪了不少人,农行一些对他心存不满且了解情况的人,不断地向上递交揭发材料。据其中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农行内部一直有人实名举报蓝色港湾这个地产项目----杨琨与蓝色港湾老板王耀辉里外勾结,王耀辉通过其控制的中辉系旗下公司,骗取农业银行几十亿贷款,导致国有资产巨大损失。

另据外媒报道,中国农业银行前副行长杨琨欠澳门赌债30亿元(约合4.9亿美元)。农行回应称,因为杨琨的职务早已解除,现在此人尚在检察机关,更多细节还有待调查证实。专家解读称外媒重提“30亿”赌债,疑似外资机构做空农行,进而做空中国金融机构。

2013年5月20日,在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一年后,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告,根据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杨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公告称,经查,杨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

监察部还披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琨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12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依法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至2012年,杨琨利用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余元。

2014年6月18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杨琨简历

杨琨,男,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代理业务部副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安徽省分行行长,2002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安徽省分行行长,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13日辞去农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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