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后,6月19日,被一众支持者称为“新余三君子”的江西余新知名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被法院以同等罪名判刑。本案被告的辩护律师斯伟江表示,检方控罪毫无法律基础,这是中共当局在向所有政治异议人士表面态度。
新余市渝水区法院6月19日判处刘萍和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半;判处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其中,刘萍和魏忠平还被裁定“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有罪。李思华的代表律师周泽表示,法院很晚才通知宣判时间,加上同为李思华辩护的律师浦志强被警方收押,最终只有他能到庭听判。法院也没有当庭询问三人是否上诉。
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于去年4月27日被拘押,警方最初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三人,后来改为非法集会罪。最终,三人以“寻衅滋事罪”于去年12月受审,其中刘萍和魏忠平同时被起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代表李思华的周泽律师说,据他从一审庭审所了解,刘萍曾经在网上转发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的信息,而魏忠平被起诉与他向一位法轮功成员拜年有关。他说,法院宣判后,刘萍情绪激动,于庭上批评这是非法审判。
至于上诉问题,周泽说,法院并未当庭询问被告人意见,但他与当事人李思华事前已有沟通,将由李思华本人决定是否上诉。但考虑到现在的司法现实,上诉也不可能改变什么。
代表刘萍的律师斯伟江表示,检方的控罪毫无法律基础可言,但是当局要向所有政治异议人士表明态度:无论有罪无罪,一律从有罪论处。
据悉,国际特赦组织形容这起判决“荒谬”,促请北京当局即时无条件释放三名被告人。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刘萍等人只是举行了一场小型集会,举起标语,呼吁官员公示财产,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倪伟平说:“这严苛的判决只是对新公民运动进行政治打压的最新举措。”
“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之一维权律师许志永----今年1月被北京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北京市高级法院4月终审驳回上诉。刘萍与魏忠平获刑明显比许志永为重。
事件回顾:刘萍于2011年起独立竞选人大代表,新余独立候选人事件曾引发了2011年中国各地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风潮。今年4月23日,刘萍、魏忠平、李思华和新余的其他十余人在街头举牌声援北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被抓的民众。4月27日起,三人先后被带走;5月7日,当地公安向刘萍家人正式发出刘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通知,其后刘萍罪名先后被定为“非法集会”、“聚众扰扰公共场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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