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20日继续重申美国国安局(NSA)对电话元数据的窃听的项目的合法性,并批准NSA在未来90天内继续开展该项目。
根据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案(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联邦法院旗下的外国情报监视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必须定期审批NSA的窃听项目。一旦获批,NSA可以开展为期90天的窃听项目。
由于外国情报监视法院一向强调NSA窃听项目的合法性,并不断批准NSA开展该项目,美国国内部分议员非常反感外国情报监视法院。在2013年斯诺登(Edward Snowden)揭发美国棱镜项目后,美国议员对NSA的窃听项目的质疑声从未间断。
美国爱国者法案第215条款批准了NSA这项富有争议性电话元数据收集项目可以定期获得来自外国情报监视法院的秘密搜查令。美国众议院5月曾通过法案要求废除该项目,但法案仍等待参议院投票表决。
美国国安局秘密大搜集海内外电话元数据(呼叫号码以及通话时长等)为其中一个斯诺登曝光的美国民众最为反感的项目。奥巴马则坚持该项目的“必要性”,称其可以有助于追踪恐怖分子、外国间谍,并拒绝终止该项目,也拒绝在没有国会法令底下对该项目实施大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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