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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凝聚共识:破解香港困局的最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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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占中公投”最后截止日的临近,无论是港人,还是特区政府,乃至中央政府,都变得十分紧张。近日《环球时报》一连串挑动港人神经的评论更是中港矛盾持续升级。一旦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29日、30日未能拿出足够的诚意出来,香港的局势很有可能进一步恶化。两地间巨大的差异似乎无法调和,但为了破解香港现时的困局,也为了探寻香港未来的出路,中央政府与港人之间应该把聚焦点从差异转向共识,而《基本法》正是双方凝聚共识的最大基础。

事实上,面对港人的“占中”,从大陆的官方媒体到某些退休的治港官员无不在制造港人与中央政府的对立。2014年6月23日,香港“占中公投”人数接近70万关口的第二天,《环球时报》的一篇社评《香港非法公投人再多,也没13亿人多》将港人与整个中国对立起来,直接无视港人的诉求;前新华社驻香港分社社长周南,面对港人的抗争,声称中央在必要时采取戒严措施;同时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能平起平坐,维护国家主权重要性大于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不管是《环球时报》的蛮横社评,周南的强硬表态,还是陈佐洱针对“一国两制”的无知言论,无不是火上浇油,激起港人更大的抗争。某种程度上讲,香港局势的紧张正是因为官媒和某些治港官员的对立思维,把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港人与中央政府的冲突活生生上升到敌我矛盾的高度,以至于“占中公投”的人数远远超过发起人的设想。双方似乎永远陷在差异与冲突的泥淖中无法自拔,而这也导致香港问题有愈发严重的趋势。

其实,港人与中央政府之间是存在共识的,这其中最大的公约数便是《基本法》。《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政治构想的产物,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生动写实,也充分体现出中央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最大诚意。当年,面对香港和平回归问题,邓小平打破习惯思维,开出“一国两制”的药方。香港回归17年的历史证明,“一国两制”的决策是对的,基于“一国两制”设想的《基本法》更是得到有效地实行。可以这样说,《基本法》便是港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最大共识,既是香港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中央政府对港人的最大承诺。

然而,这样一部作为陆港彼此之间最大共识的《基本法》,当下却在实行的过程中遭遇障碍。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熟悉中国社会的人都知道,《环球时报》属于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的子报,虽不是中央政府下属的,但是事实上可以算作中央政府的喉舌。至于周南和陈佐洱之流,作为退休的内地涉港官员,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一知半解,居然跳出来发表强硬言论,这既是一种越位行为,更是对香港内部问题的不恰当干涉。《基本法》本来在港人与大陆之间已经形成默契,可是《环球时报》和以周南、陈佐洱为代表的某些治港官员如今的言行却破坏了这份精心维护多年的共识,夸大双方的分歧,将香港局势不断往险境推进。除此之外,香港虽然已经回归17周年,但是某些治港官员总是在自觉不自觉中将港人当作“外人”,对这个曾经被英国人养过的孩子心存顾忌,以至于一次又一次地要求港人说自己是中国人。如果说香港还未回归,治港官员有这种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是,香港已经回归这么多年了,主权属于中国,早已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奇怪的是,这些治港官员仍然抱着对立的思维,每当香港出现一些问题,总是推到所谓的“外部势力”和“港英余孽”身上。更有甚者,因为担心香港的极少数激进分子,于是罔顾《基本法》的“一国两制”规定,将香港往“左”的方向拉,从而激化了更大的矛盾。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港人是中国人的一部分,这本来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可是某些治港官员和官媒的行为却在破坏这种团结。

《人民日报》6月19日的评论员文章声称:“把《基本法》称为宪法的背后,不可能只是为了表述方便,而是反映了对我国宪法效力的排斥,这当中,多少看出了把香港视为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心态。”这是典型的树立假想敌、制造对立的方式。绝大多数港人不仅从未认为《基本法》是宪法,更未把香港视为独立于中国的政治实体。官媒此举,不仅是将港人作为外人来防范,更是在破坏共识,制造分歧,真不知是别有用心,还是纯粹的无知。这就好比一个家庭,父母若总是让失散多年的孩子一遍又一遍的说自己是他们的孩子,然后一旦孩子出现叛逆行为,父母就开始斥责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那么迟早有一天,孩子真的会以为不是他们亲生的。同样道理,大陆把港人当作自己人,港人便是自己人,若总是当作外人来加以防范,那么港人迟早会有离心的冲动。所以说,缓解香港目前局势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在港人与大陆之间寻找共识。

当然,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港人这一边,同样存在破坏共识的地方。根据《基本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或许本条规定存在模糊的地方,但是特区政府确实有必要减少激进分子的极端行为。可以这样说,很多时候,中央政府的疑虑正是来自于那些极个别的激进分子。香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完全可以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来减少极端行为,不让个别人的极端行为来破坏中央政府对于整个香港居民的信任。然而,忽视宪制上应该承担的责任,蚕食《基本法》的内容,这一敏感问题至今仍是港人不愿被揭的伤疤,也成为一些内地人士攻击香港的最大利器。一言以蔽之,香港与大陆之间不只存在差异,还存有许多共识。双方只要凝聚共识,在共识的基础上探索解决之道,互相体谅,相信香港所面临的问题都会逐渐迎刃而解。《基本法》作为京港两地间的最大共识,严格依法办事无疑是破解困局的最佳之道。事实上,在2013年底特首赴京述职过程中,习近平特别提及香港政改需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务实讨论,凝聚共识”。同时,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更是对梁振英直言,要报告贯彻落实《基本法》方面“取得哪些进展,还存在哪些问题”。《》当时就已经指出,中央对香港管治的重点已经从“港人治港”回归到现在的“依法治港”。既然中央政府是坚定支持《基本法》的,而香港又是法治社会,那么双方应该通过《基本法》来凝聚更多共识,共同避免香港陷入危机之中,为时下的“占中公投”引发的紧张局势寻找解决方案。唯有这样,香港才有可能长期保持繁荣和自由,这颗璀璨夺目的“东方之珠”也才能继续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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