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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首选举8月31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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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行政长官(特首)崔世安6月30日颁布行政命令及批示,确定第4届澳门特首选举于8月31日举行。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本届行政长官候选人应获得不少于66名选委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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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世安(右)

澳门特首选举并非一人一票选出,而是依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由选举委员会选出。因此,在特首选举前,澳门29日率先举行选委会选举,选出新一批委员。

本届选委会由上届的300人增加到400人,扣除当然委员和保障名额,比如立法会议员及澳门地区大陆全国人大代表等,选委会选举29日选出344名委员。不过,同额竞选占多数。据公布,本届选委会选举的投票率为82.69%。按照规定,只有法团代表才能投票选出委员。法团界别划分为文化界、教育界和工商、金融界等。

有澳门团体29日举行论坛,讥讽澳门选委会及特首选举是“小圈子”选举,民主成分不足。目前为止,只有崔世安公开表态参选连任。且每名候选人竞选活动经费上限不能超过577万元澳门币。

根据《澳门基本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出,这个委员会专为选出特区行政长官而设,选委会任期5年。本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有352人报名参选。新修订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本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由过去的300人增至400人。其中12名全国人大代表为当然委员,另有38名委员分别由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各自内部选举产生,宗教界6名委员由宗教团体内部协商产生。

其余344名委员由澳门各界别投票产生。其中工商、金融界的120人,文化界26人,专业界43人,社会服务界50人为等额选举。教育界的29人,体育界17人,劳工界59人为差额选举。这也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首次进行差额选举。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本届行政长官候选人应获得不少于66名选委的提名。

现任澳门特首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于澳门,广东新会人,是澳门大家族之一“崔家”的后代。2009年7月26日,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投票,唯一候选人崔世安成功当选为新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是崔氏家族在澳门崛起之后的第三代传人,其所在的崔家与何厚铧的何家、马万祺的马家齐名,并称为“澳门三大家族”。崔世安夫人是香港名门闺秀、霍英东的侄女霍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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