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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成开发商行贿热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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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过后,中共高层开展了强有力的反腐浪潮。随着杜善学、徐才厚等高官的落马,中共反腐正在进入腐败越查越多、越查越大的胶着地带。作为反腐调查的重点,行贿受贿一直备受关注,而据陆媒最新调查显示,区委书记已经沦为开发商行贿的重点灾区。

通过梳理近三年来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的28宗涉及房地产等城建项目的重大行贿及受贿案件,陆媒发现,开发商的“行贿名单”下至村合作社负责人,上至地级市政府一把手,而为获取开发项目的“捷径”,基层的区委书记、区长及基层部门负责成为开发商的“最爱”。

据悉,开发商行贿的部门一般有教育局、水务局、公路局及国土局等,副市长、区委书记、镇委副书记、村合作社负责人一般为他们行贿的重点对象。为接近这些官员,开发商通常采用攀亲附友、请掮客牵线搭桥的方式与官员进行接触,一般用送钱送房给回扣、“捐款”“借款”、逢年过节孝敬的手法贿赂官员,以达到拿地、推进项目、变更土地性质及容积率等目的。

多起案件显示,对于区镇城建项目而言,开发商行贿区政府及更基层部门工作人员比找城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更容易拿到土地开发项目。陆媒报道称,有些区、镇委书记为满足开发商利益需求,甚至还利用职权变更土地性质及容积率。

为维持二者之间的关系,官员与开发商通常进行权钱交换。如何让政府部门官员给予帮助,陆媒报道称,私下协商回扣是行贿案件的必有情节。此外,官员向开发商“借款”也是维持关系的重要因素。据悉,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宝安区原区委书记黄志光曾为炫耀政绩向寺庙捐款100万,而此笔费用就是与他“关系密切”的某开发商“借”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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