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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 副部级以下官员“出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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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一直为中国坊间所诟病,“三公”中的“公车”每年也都会成为审计重点。据央视报道,《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7月16日下发,这意味着中国公车启动全面改革。根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和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被取消,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政府分级提供公车补贴。中央国家机关2014年内计划完成有关改革,并将拍卖5,000辆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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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小汽车被称“car”,而在中国却常被称为“轿车”,“轿”是古代的一种交通工具,只有有权有势的才能乘坐,而以之为小汽车冠名,不难看出当初小汽车也是一种权势和身份的象征,以至于有些领导对公家车的“升级改造”乐而不疲----公家车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格日益提升。根据2013年中央政府决算报告,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70.15亿元(1人民币约合0.1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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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报导,《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7月16日下发。公车改革的要点包括: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三大类公务车辆中,不仅一般公务用车,副部级以下的领导干部用车也被全面取消。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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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再有公务用车或领导干部用车。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比如省区市的厅长、局长、县市区乡镇的一把手等,也都没有公务车辆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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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指,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如果工作确有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但采取这种方式之后,就不可以再领取补贴。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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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再有公车服务的干部,方案提出每月作出适当的公车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倍。换言之,省市区的厅局级干部,每人每月的公车补贴不得超过1,690元,处级不得超过1040元,科级及以下不得超过650元。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缘地区的补贴不得高于中央标准的1.5倍。即对应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950元、1,200元、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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