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检署侦办台北捷运杀人案7月21日侦结,由于凶嫌郑捷送医鉴定犯案时并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情形,检方依4次杀人与22次杀人未遂罪起诉,并求处死刑。

郑捷21日在法警戒护下,从台北看守所步上囚车
检方调查,今年5月21日郑捷在北捷板南线龙山寺站往江子翠站过程中,在车厢内犯下4死24伤随机杀人事件,22日遭收押侦办,今天是羁押期限最后一天。检警原打算速侦速结,但媒体广泛报道,认为郑捷犯行太冷酷,异于常人,若未考量郑捷有无精神疾病即侦结,恐遭人权团体质疑,故基于两公约精神进行精神鉴定。检方一度担心来不及赶在羁押期限结束前结案,7月17日先向新北地院声请延押2个月获准。
检方还协助安排医院与郑捷面谈4次、证人会谈18人次,复由医院对郑捷进行血液、脑部、生化等检验,鉴定报告认为,郑捷犯案时未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导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辨识行为能力有欠缺或显著减低状况,具有受审能力及到庭参与诉讼程序能力。
检方指出,5月21日下午4点10分,郑捷在台北捷运国父纪念馆站搭乘往永宁站编号222号捷运班车后,从下午4点24分起,列车自龙山站开往江子翠站途中,在第五节车厢(列车2118)内,以自备钛钢刀刺杀解青云、林姓男子,又在第六、五、四车厢,再拿刀刺杀张正翰、李翠云、潘碧珠等人,导致4人死亡、22人受伤。案发后检方指派检察官杨景舜、陈旭华、王筱宁至医院进行相验,隔日督同法医解剖遗体确认死因,另指派检察官陈柏均侦办。
检方合计提讯郑捷6次,讯问被害者46人次、证人24人次、实地勘验车厢与车站监视录影画面4次,调阅相关电话申请资料4人、27线、调阅消防局救护纪录表等,另指挥司法警察询问郑捷及证人27人次、调阅捷运站内、车厢、购买刀械超市录影画面,并由警方对现场与列车车厢进行勘验,确认郑捷犯案详细过程。检方认为,郑捷犯下4次杀人罪,22次杀人未遂罪,符合“大规模杀人”定义,手段凶残、令人发指,请求法院依法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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