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老板黎智英捐款风波升温,5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联署去信立法会,要求调查捐款名单中的泛民议员有否隐瞒申报。其中两名卷入收款风波的议员否认收钱。而承认收过捐款的梁国雄,就表示欢迎调查。
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日前在节目中承认有向泛民主派捐款,当中涉及5名现任立法会议员,包括工党的李卓人、社民连的梁国雄、公民党的梁家杰、毛孟静,以及民主党的涂谨申,金额由30万至150万港元(1美元约为7.75港元),部分涉及选举用途。
亲建制派的工联会5名立法会议员,包括王国健、王国兴、麦美娟等,23日去信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要求调查有议员被指收受外界捐款,但没有向立法会申报。王国兴表示,议员取收私收捐款,绝对有需要向公众交代。
梁国雄承认以个人名义代所属政党收捐款,他表示,欢迎立法会进行调查。不过,涂谨申及毛孟静二人均否认收捐款,并表示不明白黎智英何以这样说。 毛孟静称,无论竞选前或后,都没有接收黎智英的捐款,认为抹黑事件涉及“占中”。
梁家杰则表示,当日真普联仍未赶及成立公司,因此30万港元捐款暂存在他和郑宇硕的联名户口中。因此不需申报,但他的党友汤家骅却认为做法奇怪。
至于工党的李卓人,因不在香港,暂时未有对事件回应。
身兼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副主席的民主党主席刘慧卿强调,委员会将按程序处理相关事宜,认为是有人存心打压。
再翻看揭露事件的“壹传媒股民”所列举的资料,并未能找齐黎智英向泛民捐款4,000万港元的单据,文件只能显示千余万。
根据《议事规则》,立法会议员以个人名义,一次过收超过1万港元“实惠”,必须在14天之内申报。翻查5名涉事议员的《个人利益登记册》,均没有申报接受过来自黎智英的捐款。另外,香港没有政党法,故议员透过政党收取捐款,毋须披露最终捐款人。大部分议员过去也只是透过利益申报册披露所属政党的捐赠。
立法会秘书处表示,根据规定,议员收取任何人士或组织的财政赞助需说明,议员如不遵从,可由立法会通过动议,予以训诫、谴责或暂停职务与权利等处分,而现时未有法例规定政党收取捐款需要申报。
此外,一批香港市民于23日下午分别到5名涉及受款议员的办事处抗议,指责他们收取金钱利益,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亦有约20多名网民,到将军澳《苹果日报》大楼外示威,不满黎智英捐款予泛民议员,形容是政治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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