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亲中媒体《大公报》8月6日发表署名恭之平的评论文章指出,黎智英最终扮演的是外国势力的代言人,而陈方安生说白了就是黎的“家臣”。

陈方安生(中)
附文章全文:陈方安生实是黎智英“家臣”
香港政坛总有一些人耐不住寂寞,陈方安生就是其中的表表者。种种迹象表明,黎智英最终扮演的是外国势力的代言人,而陈方安生也不过是其“黑金输送”下的一颗棋子,说白了就是黎的“家臣”。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陈方安生早已失去了往昔一切的显赫头衔,影响力大不如前。陈方安生现在自组政治平台“香港2020”,意图延续其政治生命。但是,这个组织包括陈方安生本身到底是由谁来“买起”?
三百万年薪 买政治支持
对于“香港2020”的资金来源及金额,陈方安生一直都是讳莫如深,并强调从未接受来自外国的资金。但是最近被揭露的“黑金门”事件,显示在黎智英输送黑金的名单上,“香港2020”榜上有名,而且金额巨大,数以百万计。至此,大家除了知道“香港2020”是有着浓厚外国势力背景的政治组织,对香港政改进程说三道四外,其实还进行一些见不得光的政治“台底交易”。
据最近被曝光的机密档案披露,陈方安生2014年初收取壹传媒黎智英“加码”捐款300万元(港元,下同,1美元约为7.75港元)后,先后接受英国传媒访问及出访英国,投诉有英资企业向壹传媒抽广告,令人质疑陈太为黎智英“乞广告”。除此之外,黎智英2013年中曾分两次给予陈太一笔30万和20万元“办公室装修费”,估计这与陈太所属的“香港2020”办公室装修有关。有道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陈方安生如此“落力”为黎智英“乞广告”,原来是收受了“不义之财”。当然,对黎智英这位反对派幕后金主而言,有理由相信“乞广告”应是其次,真正的政治目的还在于干预香港政改,为将夺取香港管治权的图谋作部署。
如果说陈方安生在政治上还有剩余价值的话,那就是可以辅佐黎智英实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何黎智英对“香港2020”的“金援”不遗余力,连其“办公室装修费”都“关怀备至”。果如是,“香港2020”俨然已经成为壹传媒旗下的子公司,而陈方安生、李永达之流实际上也是黎智英的雇员,毫无疑问。
在西方民主发展较成熟的社会,政治公关(political Spin)也好,政策游说(lobbying)也罢,都必须受到政府的规管及公众的监督。在许多规范的做法中,最普遍而重要的,便是要求利益团体活动必须公开的“阳光法律”规范。
所谓“阳光法律”(Sunshine Law),便是强制任何从事影响政策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必须要向政府或有关单位登记,并报告其经费收支与活动内容,以便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当然,“阳光法律”只要求能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才必须提出登记:1、游说者必须是受雇于他人,且因此而获得报酬:2、其受雇的目的主要便是为了影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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