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在7月特首答问大会上,向特首梁振英掷玻璃杯抗议,因涉嫌普通袭击罪,被拘捕保释候查。黄11日再往警署报到时决定“踢保”(不接受保释安排),并获警方无条件释放。警方发言人指出,黄拒绝继续保释,警方遂决定释放黄,但保留检控权利。

梁振英
香港立法会7月3日举行行政长官答问大会期间,黄毓民混乱中向梁振英方向投掷水杯,警方当日接获特首办报案,由中西区重案组接手调查。黄毓民翌日在律师陪同下到中区警署协助调查,最后获准以500港元(1美元约为7.75港元)自签担保。黄11日到警署报到后拒续保,获20多名热血公民成员在警署外声援,他于离开警署时称,获警方通知无条件释放,惟日后若有足够证据及进展,或会提出检控。
黄毓民质疑,警方当天涉在未取得立法会主席及秘书长同意,便进入立法会范围内调查,有违常规。他又指警务处长早前主动去信立法会行管会,指出立法会玻璃杯是公物,询问行管会会否就议员掷杯事件报案,做法形同政治打压,表明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再追究。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说,警方虽释放黄毓民,但相信警方会继续调查事件。黄事后表示,自己向警方表明不会再续保,“你够证据就落案起诉我,不然你要无条件释放我,他(警方)现在选择无条件释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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