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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北京涉及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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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周来查处的14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共有18件涉及教育系统或教育问题,其中有6起是因为操办升学宴被处分,有8起涉及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福利,涉及北京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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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14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通告称,北京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涉及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月饼。其中,公款旅游的是丰台区科技馆,2013年6月29日至7月11日,丰台区科技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使用课题经费中的差旅费变相公款旅游,丰台区纪委给予丰台区科技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潘群英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购买月饼的是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2013年9月中秋节前夕,该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用本单位公款购买月饼30盒,作为节礼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本单位管理人员。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决定给予王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次公布的147起案件中,有21起涉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占总数的14.3%。

其中最典型的案件发生在河南省扶沟县,扶沟县政法委副书记刘瑞兵,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瑞发,县财政局副局长刘瑞侠兄弟三人,大操大办父亲葬礼,借机大肆收受礼金。刘瑞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瑞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科技局局长职务;刘瑞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3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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