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共和国贿选第一案”的衡阳贿选案相关涉案人员正在受到应有的惩罚。北京时间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12家相关法院分别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全部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宣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获刑5年,截至目前被立案调查的有466人已经处理到位。

如不提出上诉,童名谦将成为本轮反腐运动中继王素毅之后第二位进入服刑期的省部级“老虎”。根据检方指控,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贿选行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并指这一事件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中纪委于2013年12月18日公布童名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此后,童连番创造落马官员去职纪录。三天后中组部确认,中央决定免去童名谦领导职务,在此12天后,童名谦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童名谦至此成为自中共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的省部级高官,而连番“秒杀”也说明中央针对湖南衡阳这起破坏人代会制度案件的重视程度。
除童名谦外,衡阳贿选案其他涉案人员也陆续进入司法程序。8月1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胡国初玩忽职守、受贿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胡国初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日分别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廖解生、左慧玲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廖解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法院认定被告人左慧玲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另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湖南省纪委日前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第二批涉案人员57人给予纪律处分。经调查认定,衡阳破坏选举案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的有466人,第一批409人在2014年6月已被给予纪律处分,加上本次处理的57人,违纪人员已经处理到位。此外,对在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他关联人员涉嫌违纪的,已由湖南省纪委指导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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