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一波大范围的官场反腐之后,中共再将改革触角伸向国有企业。中共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月18日在“深改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称,“必须搞好”国有企业,特别强调要控制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和福利。观察人士认为,把高管的福利问题拿到深化改革小组来讨论,说明这项改革已经不是简单的收入分配问题,而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来推进。而且,中共最高层开始触动高管“奶酪”,预示着国企改革进入到触及利益的实质阶段,不再是以往“光打雷不下雨”的小打小闹了。

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以来,政策触角正在向备受关注的薪酬领域延伸。国企负责人在现有规范之外的“职务消费”将被根除
在中国,许多国有企业不仅享有国家资源的垄断,还有政府政策(如银行贷款等)的倾斜。一些经济学者认为,正是这样的架构,才使国企不仅效率低下,还有很大的利益寻租空间,且为腐败带来可能性。自习近平上任以来,中国民间关于国企人员薪酬改革的呼声不断。习近平在这次会上呼吁,要“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调整过高收入、取消职务消费,既是对不合理的国企收入分配秩序的规范纠偏,更为需要持续深入的国企改革鸣锣开道。分析人士指出,薪酬结构不合理、支出不够规范不仅是国企弊端的显性部分,而且在利益导向下,有可能化为推动国企改革的某种阻力。这种阻力既会表现为对于国企薪酬改革的抗拒,也会表现为更大架构下国企改革路径的迷思。实际上,这种倾向过去已多有显现。比如,过于强调国企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市场看齐,比照设计股权、期权激励模式,在强调国有企业的竞争性和逐利性的同时,却忽略了国有企业的公共属性。事实上,各级国企高管层薪酬待遇逐渐失控,从一开始就是国企改革缺乏配套的“副产品”,至于问题的逐步发展、加剧、蔓延和泛滥,则必须看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经始于1997年的国企“抓大放小”后,“活”下来的要么是“好国企”,要么是必须力保的国企,在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国企高管层的薪酬开始集体突破社会所能承受的心理底线;2005年前后国企尤其是央企和省级国企较普遍的“集中上市潮”,令国企高管在薪酬待遇上的“自我分肥”近乎彻底失控。尽管数十年来,国企获得大发展、大扩张是基本事实,但因为国企高管层“自我分肥”已到了舆论无法容忍之程度,导致这一时期国企的“整体趋好”被薪酬待遇等“局部之坏”抵消殆尽,致使国企社会评价与国企贡献一路向背而行,迄今未能扭转。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长期以来,也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央企高薪酬”、“天价招待费”、“国资经营收益不如银行存款”以及频发的国企腐败等乱象横生。2014年开局以来,国企落马老总已有十余人,国企特别是央企已被称为“反腐主战场”。习近平上任之初强调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党内的腐败和浪费,中共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针对国企高管的薪酬问题,此次深改小组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也寄望从制度和政策层面约束国企高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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