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选举模式定下框架,参选人必须取得提名委员会过半数支持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数限定在两至三名;而提委会的人数将维持在1200人不变,如此保守的方案可谓给普选“连落三闸”。而外界普遍关注在这一保守框架确定之后,日后的具体方案还会有什么讨论空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香港政改框架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锤定音,提名委员会要按照现实的选举委员会,由1200人组成,其中商界、劳工界等四大界别必须保留,比例亦要维持均等。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写明,四大界别的划分,每个界别由什么组织产生选委,由特区政府规定。而现时选举委员会有38个界别分组,渔农界有60席,一直备受争议。当选举委员会变成提名委员会后,香港本地立法是否可以研究增减议席数目,又或者增加新的分组,例如妇女界、中小企业等组别备受港人瞩目。
有港媒认为,现在部分界别分组选民数目极少,以渔农界为例,有60个议席,选民只有158人,金融界有18席,但选民人数有121个。究竟选民基础怎样扩大,十分值得香港社会探讨。
根据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2013年的讲法,提名程序会分为两个步骤。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讲到入闸的是什么,入闸门槛可以是提委会部分成员的提名,又或者无约束力的公民推荐,是否可以探讨,人大的决定没有讲。但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等被指违宪的方案,则不会被接受。
至于入了闸的候选人,要取得提名委员会1200人中过半人支持才可以成功“出闸”,成为正式候选人,人数限定在2-3人。不过,究竟提委会用什么方法投票,是全票制,还是多轮投票,就留待特区内部讨论。
而候选人诞生后,他的命运就交由全香港500多万合资格的选民。届时候选人是否需要过半数才能当选,一共有多少轮投票,白票要怎样测出里,这些问题都是香港本地立法是需要商讨确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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