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放弃日本战争赔款”这种说法广为流传,似乎是毛泽东一人做主放弃的,周恩来对于此问题的解答似乎也坐实了这种说法。实际上,放弃战争赔偿款并不是毛泽东的责任,中国国共两党政府先后放弃对日索赔的过程相当复杂,不是毛泽东一人就可以决定的。

1972年尼克松访华震惊世界,日本急于在美国之前与中国建交。图为1972年2月,周恩来宴请尼克松,张春桥陪同
按照国际惯例,在每一份战后签署的和约中都包括战争赔偿的内容。1947年10月25日,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核实,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中国也在其中。但是在赔偿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有赔偿的25%,美国要求34%,苏联要求14%,法国要占12%,澳大利亚要占28%,仅这几个国家,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要求,分配比例总和已超过了100%。中华民国的代表在会上以“受害最久,牺牲最烈”为由据理力争,坚持应获日本赔偿总数的40%,但各国不依,仅同意占30%,此后各方争执不休,问题一拖再拖,久而未决。
这一拖就改变了日本的命运。
中国内战结束后,中国变成了共产党的天下,再加上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不得不将依仗中华民国防范苏联的计划,改为全力扶植日本,让日本成为抵御共产主义的桥头堡。这样,于1951年9月份召开的旧金山会议极力宽大日本,不仅抹去中国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到1941年12月7日,对日本单独抗击的历史,更是将日本的赔偿数额做出了原则上的限制,即只能“利用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对各该盟国的贡献的其他服务上的技能与劳作,作为协定赔偿各国修复其所受损失的费用”,而且必须在“日本可以维持生存的经济范围内进行”。这种重重限制的赔偿规定就是以日本人的劳务充作赔偿,实际上是变相减免日本的战争赔偿,这必然遭到亚洲、欧洲国家的反对。
然而美国最终免除了日本的赔款,并说服苏联、英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放弃索赔。由于大国弃赔,日本后来虽然向 13 国赔付,但总金额仅为 22.3 亿美元,而且没有向任何社会主义国家支付赔款。最后在苏联和蒙古的强烈要求下,才勉强同意以无偿援助名义,向蒙古支付50亿日元赔款。至于中国,由于美苏对中国政府的认同不一,在邀请国、共哪一方出席旧金山会议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执,美国竟然置中国作为主要战胜国的权益于不顾,借口盟国对中国政府的认同有分歧而单方决定不邀请中国代表出席旧金山和会,主张中国应在会外与日本单独缔结和约,对于将由中国哪一方与日本缔约,美国强调“应由日本去决定”。这种把中国排除在对日和约谈判之外并且给予日本选择缔约对象权利的做法,使中国在对日和约问题上失去了主动地位。
退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更为了保住与美国的同盟关系,在1952年与日本的谈判中决定放弃全部赔偿,仅在条约草案中列入下述文字:“日本承认其赔偿之义务,我方亦承认日本无力作出全部赔偿,为此……我方宣布放弃以劳务进行赔偿之要求。”
即便如此,日本也不同意,他们坚持在和约中取消有关赔偿问题的条款,否则采取拖延的方法,拒不谈判。台湾当局无可奈何,于4月12日答应了日本的要求。因此,在蒋日和约的正文中通篇找不到赔偿二字,其相关内容仅是在和约以外的议定书中加以确认的。议定书第一条乙项原文为:“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之意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旧金山和约第十四条甲项第一款日本国所应供应之服务之利益。” 另一处相关内容是在和约正文附录的记录中,原文是:日本国全权代表:“本人了解:中华民国既已如本约议定书第一项乙款所述自动放弃服务补偿,……是否如此?”中华民国全权代表:“然,即系如此。”
周恩来虽然极力抗议,此事却不了了之,倒是日本为了“感谢”蒋介石的慷慨,在爱知县幸田町修建了中正神社,木牌铭文如下:
本社是为了纪念中华民国前总统蒋介石(中正)公而建立的神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当日,蒋公曰:“以德报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对分区占领日本,主动放弃战争赔款,反对罢黜天皇,将200多万军民安全遣归日本。由此,才有如今日本之兴旺。想来对于战败国,这种宽容是各国领导人所未见的。大恩无以为报,特立斯社于此,以表诚挚感谢,永世不忘。
当然,现在流传广泛的“毛泽东放弃日本战争赔款”并不是没有依据,1972年9月发布的《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曾承诺“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然而在此之前,中日双方有过一番博弈。
进入70年代后,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的形势日趋成熟。从国际上看,中美两国出于各自的战略考虑正开始接近。197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一事在世界范围内引发震动,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莫过于日本。当田中角荣上台后,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邦交正常化提上议事日程,然而当时日本政府要想恢复中日邦交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对待中国坚持的中日复交三原;另一个就是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在不承认日台条约时已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数百亿 美元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这些损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日本对中国的赔偿数额将相当大,日本既然避免不了这一问题,便转而指望中国高抬贵手。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当谈判进行到中方草案第七款赔偿问题时,日方代表高岛忽然狂妄地声称,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同时对中日间终止战争状态等提法一一表示拒绝,会谈因此不欢而散。
次日,周恩来会见田中,一反前一天温和的态度,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行为。他说:“听了今天上午外长会谈的汇报。高岛条约局长是破坏日中邦交正常化来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个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高岛局长是搞讼棍那一套嘛!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意见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同时周恩来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 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50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话不符合你们两位的精神。”
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以放弃对日索赔,但与“中华民国”和“日台条约”全都无关。在周恩来强硬的态度下,第二天高岛表示道歉,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实质上,由于蒋日和约的缔结,索要赔偿已没有可能,此时只不过是送给了日本一个空头人情。至此,中日两国间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也就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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