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加拿大这些中文媒体一窝蜂地发报道,纷纷下结论说是小留周晓悦刺伤多大讲师是因为老师太帅,她为情所困。好像是中文媒体媒体已经把小留给私审了。这样做对她很不公平,完全超出了媒体客观报道事实的责任。
真正导致她持刀伤人的不是为情所困,而是老师报警,她想让导师撤销报警,被拒绝,觉得自己完了。她的精神问题其实是青春期少男少女很容易发生的对某异性的obssession.很常见的。
一个帅男,又是教师,这样的小女生非常被吸引,然后想要seeking attention,用的方式就是我们说的撒娇,国内娇惯出来的独生子女更加不知道天高地厚,往往本能地在喜欢的男人面前撒娇,要这个要那个,就是要。从她的帖子看出来,她并没有直接追求老师,只是说有问题想要约教授见面,又得在自己想要的时间见面。不遂就恼火了,发匿名电邮批评教授。导致教授报警。本来自己一心喜欢的人这样残酷地对待了自己不说,最让她害怕的是教授报警了,警察给了她一个warning。她一定做过调查,知道从此后她就会有一个police record,警察记录,而在加拿大这会给她留有后果,对将来移民找工作什么的都会有负面影响。如果
一个人被convicted,就是有正式的犯罪记录,但是即使仅仅被警察警告了,你就会有一个警察记录。现在的加拿大,不管你申请什么都要不仅查犯罪记录还要查警察记录的。一个小女孩当然觉得天都塌下来了,既怕后悔又委屈,好像一切都完了。甚至想起了死。所以想要通过后悔道歉,换取教授撤销报警。结果被拒绝,她就绝望报复了。她的后悔,道歉,并不证明事情全是她的错。那个教授报警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呢?如果她的匿名电邮威胁了教授的生命安全,那那个教授就有理由报警,警察就有理由干预。但是如果正是如此,那个教授和警方早就在案发时把原因揭露出来了。为什么这样讳莫如深呢?因为对她的骚扰,本来是不是应该有更妥当的处理方式?比如通过校方管理处行政警告甚至停学,开除?学生联谊会?甚至先去法院拿一个禁制令。都是民事的。一旦警察干预了,就会有警察记录,后就会有police record.可能她知道后果严重,所以才这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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