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强力反腐之下,今年中秋节很多单位过得清淡,“连一盒月饼都没有发”,一些人直叹太清苦。某官媒一篇文章《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适时出笼,代言了他们的心声,彼此疯转,奔走相告,仿佛青天大老爷在替他们申冤。凤凰网做的一个问卷调查,九成网友认为职工福利不该省,八成网友认为反腐跟职工福利不应该扯上关系。
我不知道那些奔走相告的人有什么身份,也不知道参与网络调查的人是些什么人,应该是被拿掉福利的人吧,肯定不是农民,小商小贩,自由职业者,因为这些人没有“单位”,没人给他们发节日福利,也没见他们有什么抱怨,年年节节都这么过。那些原先过节有福利的人,也有身份的区别,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国企职工,以及私企职工,后者如何发节日福利,哪怕老板给职工每人发一辆汽车,我都没有意见,但前者需要辨析一下。
首先,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国企职工可单拎出来说)的节日福利发不发由谁说了算?现在的说法是一些把经念歪的官员,他们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福利,以求心理平衡:也有可能真的是“想以此举诱发人们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
但问题的蹊跷在于,私企职工的福利由老板说了算,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公”职工的福利,为什么不由“老板”----纳税人说了算,怎么由官员说了算?官员说发就发,说不发就不发?官员也是给纳税人“打工”的“工头”,“工头”替“老板”决定给不给职工发福利,从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如果纳税人同意给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公”职工发节日福利,官员就不能够阻止;如果纳税人不同意,官员就不能自作主张发放。试问,纳税人同意了吗?鬼知道。这一问才发现,长期以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公”职工,能不能发节日福利,发什么、额度控制在什么范围,全由官员说了算。于是,发了,职工就夸领导好,不发,职工就责怪官员,说他们“别有用心”。
私营企业发给职工的节日福利,老板说了算,无人可管。机关公和事业单位发节日福利,未经纳税人同意,说得严重点,就有贪占之嫌,以所谓发福利之名行灰色腐败。
这两天,我还从另一官媒上读到一篇文章《节日“福利”消失该不该吐槽?》,作者介绍了新加坡的情况:新加坡对公务员实行裸薪原则。根据学历、能力和资历等任职资格的不同,他们会领取一份与市场水平相当的薪水,年终根据表现可以拿到花红。但除此以外,平日支出的每一项都要有所交代,至于拿公帑发“福利”,根本就是禁忌。不送月饼,是坚持公帑支出的问责原则----每一分钱要花得有理由,该给的薪水要给,不该发的“福利”一分也不给。
两相对比发现,在大陆视为理所当然的“福利”,在新加坡被当作理所当然的腐败。区别就在于,大陆的所谓“福利”支出,从来就不需要给出合理的交代,很多规定也只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规定,不需要征得纳税人的同意,各级“两会”上的财政预算都是连蒙带骗地混过人大审议,更不要说发节日福利。在一个权力不受民众制约,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笼子的社会里,官员可以肆意支配公帑,既不需要给民众一个交代,也不需要给公务员和“参公”职工一个理由,发不发节日福利,完全看心情,不反腐的时候,心情好,就慷国家之概,大肆发“福利”;反腐反得淡出鸟来,心情不好,就不再发“福利”,但无论发或是不发,都不能证明这些“福利”的正当性。
在我看来,很多人牵念那些不清不白的节日福利,其实是一种官员得大利,我们得小利,官员吃肉,我们喝汤,贪官把水搅浑,我们趁机捞小鱼的心态。说到底,公务员和 “参公”职工也是既得利益的一部分,体制的一部分,当反腐反到自己那点小利益时,就站出来反对,叫冤,喊停。这证明着,在腐败浸淫社会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环节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可能或多或少、或此时或彼时地成为腐败的受益者,这使得改革在某些时候会变成“人人喊打”的事,推进异常艰难,而这正是反对改革的最大获利者愿意看到的。
反腐或是改革不可能零成本,如果腐败全面浸淫社会,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反腐或改革的受损害者,区别只是多少的问题。那么,是愿意保留那点无足轻重的好处而反对腐败、反对改革,还是主动“牺牲”一点(本来就不该得),这是一个问题。
比起一两盒微不足道的月饼,坚决反腐,推进政治改革所带来的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才是最大的福利。社会进步了,单是你可以堂堂正正地平视领导,不用每天卑躬屈膝、捧腚舔菊伺候官员一项,就足以比得“赏”几盒月饼好得多。只是,这个大福利不是天上掉陷饼,需要每一个人主动与腐败切割,不做改革的拦路石。仍然指望依附在腐败的肌体上吮吸两口,指望浑水里摸条小鱼,改革就永无指望,最终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仍然是貌似得点小利的弱者。
一盒月饼事小,反映出来的社会心态事大,反腐与改革绝不只是顶层要有决心和勇气,每一层都需要有。在与腐败切割这一点上,你准备好了“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决心和勇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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