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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撞奔驰致2死 涉事交警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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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险驾驶”入罪曾引起高度关注,被认为乃明显加大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尤其自2011年中国首例“醉驾入刑”案件以来,中国各地酒驾案件大幅下降。但也不乏尴尬的例外。北京时间9月21日,在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一起醉驾案件,引起普遍关注。此案中引人瞩目的并非涉事两辆豪车,也并非2死3伤的严重后果,而是肇事车中有2名酩酊大醉的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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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为红色路虎

9月21日晚21时许,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路虎车与奔驰车相撞,导致奔驰车内2人死亡。经查,肇事车为红色路虎牌越野车,事故发生时路虎车内3人均为醉酒状态,其中包括2名交警。

根据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通报,事故现场位于滨江路佳木斯港务公司北侧弯道处,一辆红色路虎车在滨江路由西向东行驶时,驶入道路中心线左侧,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奔驰车相撞,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及乘车人艾某受伤,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路虎车内马某(佳木斯市前进交警大队民警)、迟某(前进交警大队民警)、杨某(迟某同学)受伤,两车严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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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车为奔驰

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马某、迟某、杨某3人均饮酒,认定此交通事故系路虎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越前方车辆时进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奔驰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目前,肇事车辆的3名嫌疑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已被警方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警方正在对肇事车辆及相关物证进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责任认定后,警方将依法对肇事驾驶人移送起诉,同时对涉事交警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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