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语中根本没有“清真”一词,它来自古代汉语。“清真”一词含有“幽静高洁“之意,二字最早见于唐李白的诗句“圣代复元古,垂衣贵清真”,系就诗歌创作而言,指自然质朴纯洁,摒弃雕琢。唐宋时期,许多文人喜欢用“清真”一词来写诗,道教也以“清真”来命名自己的寺院,比如:“清真观”。

位于马里的
Djénné大清真寺
宋元时代,伊斯兰教在中国尚无固定的译名。穆斯林文人根据该教崇尚清洁、信奉真主之义等特点,多选用清真、清净一类词译称伊斯兰教或该教的礼拜寺。如元至元年(1341)杭州礼堂重建时称为“清真寺”,宋绍兴(1131-1162)年间在泉州修建的礼寺称为“清净寺”,传说始建于唐代的长安(今陕西西安)的西大寺和东大寺曾分别称为“清真寺”和“清修寺”等。
元代后期逐渐演变为清真二字合称伊斯兰教,这可从咸阳王赛典赤•瞻思丁奏改清教寺为清真寺一事中得到印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题金陆礼拜寺《百字赞》中有“教名清真”一语,说明清真在当时已成为伊斯兰教的一种通用名称。明末清初,中国穆斯林学者用“清净无染”、“真乃独一”、“其教至清至真”等来解释伊斯兰教,被称为清真的来由;同时,有的学者给自己译着的有关阐述伊斯兰教教义的著作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大学》、《清真指南》、《清真释疑》等。
至此清真一词遂由一般名词变成伊斯兰教的专用名称。称该教为“清真教”,该教的礼拜堂为“清真寺”,该教所办的学校为“清真小学”、“清真学堂”,按照该教教义要求制造的食品为“清真食品”,出售清真食品和饮料的地方为“清真餐馆”、“清真茶馆”。总之,“清真”二字成为伊斯兰在中国的代名词。数百年来,清真一词已成为社会所熟知和公认。以下四个方面可以更深刻理解“清真”的深刻内容。
第一、信仰的清真。教义规定一个穆斯林必须保持六大信仰,即信真主、信天仙、信经典、信圣人、信前定、信复生。这六大信仰是正信。所以《作证言》说:“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独一无偶;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他的使者。”《清真言》说:“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信仰的清真就是按照《作证言》和《清真言》的要求,认主信圣,坚定无惑,纯洁无疵,五功克守,功修完备。
第二、行为的清真。行为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之上。一个穆斯林必须遵奉《古兰》和圣训的教导,并将其作为行为的标准和规范。伊斯兰教是两世吉庆的宗教,行善止恶是经典的要求,如谨守拜功,孝敬父母,济助贫困,善待孤儿,命人行好,止人干歹,慷慨仗义,为正义出征等。反对丑、恶、坏、假,反对赌博,待人以诚,助人为乐,处事公道,排忧解难,节制私欲,以礼待人,不损人,不利己,不歹猜,不放高利,不牟取暴利,讲功德等以达行为的“清”。伊斯兰强调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对《古兰》教义中禁止的一切要出于诚心,不是沽名钓誉,这就是行为的“真”。
第三、饮食的清真。伊斯兰教对饮食“可食”和“禁食”有明确的规定,凡自死的动物、动物血、猪肉等不能食。没有宰过的动物,勒死、跌死、病死的动物,死于水中的鱼虾等不能食,凶禽恶兽之肉不能食。总之,凡有害身体发育、有碍人性健康发展的都不能食,称之为“禁食”。伊斯兰教严格禁酒和麻醉物。因为酒和麻醉毒药服用后,会刺激成瘾,使人失去理性,造成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可食”和“禁食”是伊斯兰饮食文化选择的结果。
第四、财帛的清真。人的生活离不开金钱财物。伊斯兰教认为,获得财物必须取之有道。因此,教律反对高利盘剥、囤积居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剥削他人。要求穆斯林通过正当的劳动创造获取财富。凡是违背教律、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而取得的财帛都属于不净之财。财帛的清真是穆斯林信仰和行为的集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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