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从法治变革看两高人事 周强会否不进则退?

声明:本文转载自 「王新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媒体纷纷发布各种看点、前瞻,人事变动更是引发诸多猜测。从军中高层如何布局到中央委员如何替补,均有多个版本的透视和分析,但是政法系统会否有人事更迭却鲜有人关注。十八大之后,从政府到军队的多轮人事变动已经证明,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非常重视官员执行力,那些敢做敢当,勇往直前的官员明显能得到更多的重用机会。

文章配图

10月10日至11日,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官方消息称,会前习近平作出批示:“狠抓落实是我反复强调的。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从袁纯清离职山西,到戴海波离开上海自贸区,越来越多的例子证明,之前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混日子的官员已经难以适应中共的官场“新常态”,再高级别的官员都有可能因为执行力不够被免职。如果说三中全会的顶层设计已经展开改革的蓝图,需要官员们有强劲的执行力跟上改革的节奏,那么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则将聚焦司法改革,作为两高负责人的周强和曹建明能否胜任改革推进者的角色事关重要,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周、曹二人只有迎难而上有所作为,否则恐难避免走袁纯清和戴海波的老路。

司法改革中“消失的”两高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提及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内容。声明中国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在两会报告上强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这一点,也正是习近平屡次提及的。中国改革2.0版已经强劲开局,在当下的司法体制与运转机制之下,要贯彻宪法所赋予法院、检察院的独立审判权、检察权,不可能永远只是空泛的口号与道德要求,而需要切切实实的制度变革。但是从三中全会至今,两高(最高法和最高检)作为中国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并未像其他领域的一样出台具体的改革方案。并且,在现有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只见深改组的身影,“两高”不仅没有扮演一个专业的方案设计者的角色,甚至执行者的角色也并不令外界满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4年两会期间透露,中央层面的司法改革方案即将公布。当时甚至有媒体猜测,司法改革方案或许4月份就能揭开“面纱”,最高人民法院据此司法改革方案制定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也将会在4月出台。但时至今日,虽然深改组在四次会议中,有两次都审议通过司法改革的相关文件,但是中央司法改革方案并未向社会公布,与此相关的法院系统“五年改革纲要”也延至7月9日才向社会公布。

目前,不论是上海等地的司法改革试点方案,还是最高法院则出台的第四个司法改革纲要,其相关改革方案的细节统统不为社会所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在财新网撰文称,众多体制中的司法人员要么茫然无措地被动等待,要么惴惴不安地预卜未来命运;而体制外的广大民众,要么对司法改革期望甚殷高度乐观,要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此种司法改革云罩雾绕、扑朔迷离的景致,到底是改革之福还是改革之祸,需要认真观察研究。

曹建明周强不进则退

《礼记•经解》中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最后一道防线,执法者的丁点失误,都可能造成司法公信力的巨大损失。近十年来,政法系统尤其是司法领域,一直饱受非议。而在中共领导人习近平推起的第二轮改革浪潮中,司法改革的步伐也一直处于迟缓队列。四中之后,中国的改革节奏要求“两高”必须在司法改革中发挥关键作用,作为两高领头羊的曹建明和周强的执行力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