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即将在四中全会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草稿内容的法律学者透露,四中全会将从六大方面阐述依法治国,议题包括:如何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违宪监督机制怎样破题;怎样形成制度反腐机制等。众多专家认为,“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将是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之一。

四中全会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广受关注的四中全会即将召开,目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草稿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很全面,很深入,很震撼”,据大陆媒体《新京报》报道,一位了解草稿内容的法律学者表示,“《决定》基本上是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体化,内容涉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等各个方面”。
今年2月,习近平在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上说,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党中央有了政治决策之后,要先立法后推行,“先立后破”,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允许再存在法治轨道之外的改革试点。
了解《决定》草稿内容的法律学者透露,《决定》草稿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个依法、三个法治”展开,“也就是怎样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体化阐述‘法治中国’的内涵与外延,明确法治建设的步骤”。
该名学者预计,十八届四中全会极有可能深入讨论依法治国的六大方面议题:如何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违宪监督机制怎样破题?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实现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法治政府建设,怎样划定公权力的边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司法改革,怎样破解司法权的行政化、地方化问题?法治与反腐,在高压强势反腐的态势下,怎样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制度反腐机制?中国法学界的““法治三老”之一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步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等专家们都认为,上述六大议题中,“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将是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之一。比如党的领导如何从工作机制、领导方式、行政体制上,与依法治国接轨?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司法的关系?“有人认为,改革要于法有据,依法治国让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有损于党的形象。这种观点误读了党与法之间的关系。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没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14年年初,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全新地阐述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要守法”,李步云强调,“在我国,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应当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法。这是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一环。”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政治局就国家治理召开集体学习,问计于中国传统文化。习近平表示,中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
有观点认为,四中全会将主题讨论依法治国议题,“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料将成为四中全会法治议题的主线。习近平如何在四中全会上阐述他之下法治中国的蓝图,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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