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东方之珠的声势浩大的街头运动虽进入了“后占中时代”,可他对香港一度引以为傲的法治的摧毁可能才刚刚开始。与此同时,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北京也在上演着另一场关于法治的戏目。一南一北,一个在各方力量的纠缠下不遗余力地将法治变得面目全非,另一个正试图重新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外延和精神,意欲开创中国法治新天地。人们不禁要问: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将给世界交出一份怎样的答卷?答卷背后,又代表着中国未来怎样的方向?

对西方主流媒体而言,他们在半月之前早已锁定了四中“rule of law”(依法治国)的大方向,在大会开始前后更于目的、策略和经济等领域加以多种猜测。西方强调北京不会按照西方标准来操作,动辄引经据典的习近平更有可能是按照“法家”或“新儒学”来应对中国。不过,北京的“依法治国”终究不是“唯法治国”,法家也罢,新儒学也罢,终究也只是手段,绝非目的。
西方媒体对于北京“依法治国”的方式更是浮想联翩
环顾西方主流媒体的作为,他们为准备“四中”已是时刻掐表。从9月30日开始,包括彭博社在内的多家西方媒体先后开始把“rule of law”这一说辞付诸于报端,四中全会强调的“法治”和“反腐”也由此为外界所耳熟能详。在北京官媒称四中“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这“在中共党史上是首次”时。西方主流媒体也开始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他们已在中共的目的、方式及策略等领域上各有想法。可遗憾的是,他们的观点往往与北京的释放出的意向背道而驰,这与西方的成见就有很大关系。
首先,很多媒体指出,此次中共“依法治国”口号的目的实为加强中共统治力,其大方向上不会选择西方所青睐的“宪政”等模式,而要加强控制。美联社10月19日对本次大会上的报道也集中体现了西方的这种想法,一篇题为《中国执政党的法治改革被疑用于增强权力》的报道称北京的“依法治国”虽被外界报以期望,可中共实为借此扩大权力。
报道认为,北京固然会努力以打击贪腐猖獗,大会的核心更在建立起一个有助于中共施政的法律体制。可华盛顿大学中国法律专家明克胜(Carl Minzner)就称“四中”不会有任何可能以“宪政”方式对中共加以约束。报道虽承认中共将寻求改变“带来公平”,此举也有可能意味着“非常重要的意识形态变化”,鉴于中国不采用“西方式的司法独立”,西方眼中的“依法治国”就已沦为口号。不过,就在西方如此宣传之际,习近平此前“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发言早已强调了北京“依法依宪治国”的基本诉求,外界的刻板印象竟粗暴的掩盖了北京的变化。
其次,西方媒体对于北京“依法治国”的方式更是浮想联翩。《洛杉矶时报》在19日指出,北京正试图利用“儒家理论”等“中国传统价值观”重建信念,由此“维护中共权威”。《国际财经时报》则认为,习近平应对中国“制度化腐败”时所采用的是“法家思想”,这一“有着2000年历史”的中国传统思想主张“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执掌法律权力,维护社会和谐”,换言之,即是统治者借法律工具行使权力,维护国家稳定。
《纽约时报》也称,习近平在反腐问题上曾引用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语,加之他本人也曾表示“己的政策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秩序和美德”,在近期反腐行动中也多次引用孔子、孟子、韩非子乃至商鞅等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发言,这也让外界不难发现,在四中这一以“整顿经济、促进社会平等、建立一个更为公平干净的法律制度”为主要议题的大会上,受“古代先贤”影响的习近平会因此做出明显行动。
对此,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阎学通已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随着中国日益强大,中国国内重建传统的力量也会更加强大,在这一情况下,中国领导人不可能从当今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中找寻自己的思想,所以“唯一的来源就是古代中国的政治思想”。俄罗斯《独立报》等媒体也指出,中共改革“并不意味着自由化”,此举是“为了达到任何官员都不能滥用权力的目的”。这也意味着中国领导人将“利用毛泽东和古代圣贤的经验”,而不是西方经验进行改革。从这点看去,北京的手段与目的就存在了根本的差距。
此外,还有些西方媒体开始展望“依法治国”的成效。鉴于中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身份,很多媒体就将这一理念的前景投射在经济领域。路透社10月19日的报道就认为,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将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公平的机会。此前中国法官经常响应的对象是当地政府和机关组织的商业群体,今后私营企业和境外投资者将拥有更多公正的机会。
《金融时报》也称,四中全会将促成更多客观的商业纠纷审判。韩联社在同日也指出,中国在经济领域为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有可能出台新的举措”。特别是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强化食品和药品监管、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举债、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等也有可能拿上桌面讨论。
目前,依法治国已成了中共宣传的“中国社会进程”的关键部分,也成了同一改革的核心内容。它要克服的问题包括了导致中国落后的大部分元素,BBC认为,延续数千年由“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的传统文化成了中国“人治”却远大于“法治”的根本原因之一。如果四中全会能够明确法律权威,避免各级官员随意解读甚至曲解法律,则此次大会就有望“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伟大里程碑”。日本时事社也指出,北京寻求的其实是“中国式法治”。这一点其实也是习近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要素。
很显然,这一诉求是难以在一夜之间完成的,但北京在这一落实诉求上的进程也是一目了然的。当下,中共正在尝试从上到下的不断推进这一进程,只是中共的属性已经决定了他必须要以与西方不同的方式来加以调整。西方已经可以从“8•19” 讲话中释放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出席孔子诞辰2565周年大会讲话中提到的“去中国化是悲哀的”等,解读出习近平的执政理念。可以说,理念与手段的差异也成了西方与北京之间的冲突之处。
中共作为执政党,必然通过一系列革故鼎新的手段,将党的意志上升到国家意志来进行。从政治领域的改革来说,于10月 20日召开的四中全会的意义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有着深刻的逻辑联系。诚然,北京及中共在宣传上的刻板印象难免会让对中国了解有限的西方世界如此猜测。可西方世界也不应因此继续闭目塞听;当他们面对北京的策略、手段和成效时只读出习近平的“儒家”、“法家”等信号,始终以“宪政”或西方民主等符号忖度中共高层方略,对北京的改革尝试继续涂抹专制色彩,同时继续为香港的非法“占中”站台时,北京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司法公正领域上的尝试遭遇曲解就已经是不可避免的结局。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