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进步,从来不是自上而下的一蹴而就。从1997年“依法治国”首现十五大报告,到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为题,在现实中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个的“人”,和以这些人为主角的案件。

1998年,佘祥林因涉嫌在四年前杀妻被判有期徒刑15年,7年后,其“亡妻”突然出现,佘祥林被无罪释放。而此时的他,已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2005年4月13日,在湖北省京山县,沉冤得雪得佘祥林终于回家,经历了生离死别的父子相见说不出话来。而这张父子挥泪相见的照片,也获得了2005年度人民摄影报新闻摄影作品大赛新闻人物类单幅银奖。佘祥林的不幸,开启了中国冤案平反的先例,引出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救济的思考。2005年,佘祥林获得70余万国家赔偿。(图片来源:人民摄影报)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逃往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难民申请,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2011年,这位中国知名度最高的潜逃者被成功遣返,1年后,被判无期徒刑。这位潜逃12年被遣返的“最大走私犯”,提供了外逃嫌犯遣返的范例。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同年9月7日,最高法核准成克杰死刑。作为1949年后第一位因腐败被判处极刑的副国级领导人,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图片来源:正义网)

赵作海被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赵案发在1999年,2003年复核。从1994年到2003年,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已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但赵仍逃脱不了像佘祥林一样靠“死者复活”才能洗冤的命运。2010年赵作海案翻案。同年,中国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图片来源:凤凰网)

2002年12月,中国广东省发现了中国第一个SARS病例,但并未引起重视,很快疫情传到了包括北京在内的二十几个省市。同年4月20日,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委副书记孟学农两位高官被免。而后5月9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出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出台最快的法律条例,仅历时25天。这部条例被认为是中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2003年3月,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遣送站遭到殴打后丧命,年仅27岁。这名青年用自己年轻的生命,推动了中国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3个月后,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遣送站改为救助站,不设铁栏,来去自由;有救助需要的人员警察应当把他们护送到救助站,把抓捕改为了护送。图为孙志刚的父亲(右)在儿子孙志国陪同下进入法院,一路上老人流着泪不停向前来采访的记者和旁听的人们拱手,对他们的关注表示感谢。(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三聚氰胺,这个鲜为人知的化工专业术语,在2008年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词汇。相比四年前的”大头娃娃“劣质奶粉,这次三鹿集团引爆的”问题奶粉“事件更发指,受害患儿逾29万。就在”三鹿事件“8个月后,筹备五年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正式出台。(图片来源:网易)

吴英案--非法集资罪判死刑引巨大争议,最终免死。从艰苦创业到亿万富姐,吴英的人生可谓跌宕起伏。2009年,28岁的吴英因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死刑。3年后,二审维持原判。同年,最高院驳回死刑复核,吴英死里逃生。死与非死,已不再关乎个人。该案对生生不息却又如履薄冰的民间金融的影响,以及引发的司法争议,仍未划上句号。(图片来源:东南网)

邓玉娇案--洗浴中心刺官员,防卫过当免刑罚。该案又称“邓玉娇刺官案”,是2009年5月10日晚发生于中国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的一起宾馆女服务员出于正当防卫目的意外刺死、刺伤镇人民政府人员的刑事案件。此案发生后迅速名震全国,争议甚广,邓玉娇也被许多民众称赞为“当代烈女”。该案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的对立和分裂。(图片来源:人民网)

唐慧案--上访与被维稳的“典范”,促进劳教制度废止的最后一根稻草。2006年,是中国湖南永州居民唐慧人生的转折点,她的女儿被人强奸并被强迫卖淫。从此,唐慧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因不断上访,唐慧在2012年8月2日被处以劳动教养,该案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并引发对中国劳教制度的讨论质疑。第9天,唐慧的劳教决定终被撤销。2013年12月28日,已经实施50余年的劳教制度被中国人大依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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